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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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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决定》及中央、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人口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根本任务,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抓好永德县人口控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和服务,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1、人口控制指标。出生率5.86‰,比控制数14‰低8.14个千分点。违法多生育人数2人,比控制数5人少3人。

  2、投入指标。一是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2007年县财政局已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34.64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县级配套经费25.29万元,教育奖学金经费5.57万元。“奖优免补”政策兑现率达100%。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争取县人民政府的支持,认真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有原来每人每月16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0元。目前全县计生宣传员报酬得到落实。三是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强化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目前亚练计生服务所已峻工使用。永康镇计生服务所正在筹备之中。四是县政府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5次,专题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次,每次都解决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

  3、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情况。据统计,截止2007年10月30日,全县已完成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为491户,已超任务41户,占市下达指标的109.11%。

  4、“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2007年县委、政府严格执行市政府考核办法,并对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去年检查考核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黄牌警告”考核情况的通报》和《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5、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控制在指标内。

  6、为当地党委、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做好工作。县人口计生局作为县人民政府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为县人民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一是根据县委、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三大重点,即认真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抓好人口控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争使全县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战略目标。二是建议县委、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奖惩。

  7、人口计生局班子团结、求实、务实。2007年县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开展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正确把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随时保持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形成了“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政风。

  8、行风建设正常。按县委、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建立了《县人口计生局公开承诺制度》、《永德县计生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永德县人口计生局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永德县人口计生局首问首办制度》、《永德县人口计生局学习制度》,根据计生部门的特点,把行风建设作为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机关作风的有效方法,作为提高素质、树立计生形象的有效手段,作为促进职能到位,全面维护育龄群众身体健康的推进器。通过行风建设,服务广大育龄群众的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力度更进一步加大。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二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有新的进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明显提高;三是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日益增强,宣传阵地不断巩固;四是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有新的突破,服务站所的管理和建设得以加强;五是人口控制手段不断增强,违法多生育人数明显减少;六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新的突破,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

  10、违法多生育控制在61人以内,比控制数90人少29人。

  11、“奖优免补”网站数据录入准确率达99.5%,办证巩固率达99.82%,高于指标0.32个百分点,农业人口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率100%。

  12、避孕及时率73.06%,比任务数75%差1.94个百分点。

  13、违法生育案件查处率达95%,高出指标5%。基层台帐运转合格率达95%。

  14、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正常运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正按省级要求,建立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目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查验率达95%。

  15、《生育证》发放管理程序合格率达99.5%、《光荣证》、《兑现证》发放管理程序合格。计划生育补救术下降11.79%,超出指标1.19个百分点。计划生育手术补助费按省标准足额拨付县辖计生服务站所。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县委、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抓计划生育就是抓经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一是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经常性工作。年初,县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同规模较大的农村工作会议一起召开,与经济工作同部署、一齐抓。每逢大会小会不忘强调计生工作,同时根据人口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召开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坚持和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县委书记丁华云、县长杨世吉更是以身作则,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次下乡镇或下机关指导检查工作,不忘过问人口计生工作,并积极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在丁书记、杨县长的带动下,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全力抓,职能部门着力抓的工作局面。三是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属地条块管理。

  县党政“一把手”分别与各镇、国营农场及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国营农场分别与辖区机关、站所、村(居)委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工作机制,做到谁包点、谁负责、谁落实。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坚持落实“一票否决制”。县委、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国营农场及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努力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县人大、县政协也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县人口计生局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国营农场和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尤其是对工作被动、局面打不开的乡镇和部门,县人口计生局抽调精干力量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县委、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考核监督管理规定和措施,把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与各级党政领导的责、权、利紧密挂钩,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对2007年度完不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单位,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其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予评为先进个人,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计生优质服务良好氛围

  在计生宣传工作中,我们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结合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推进计生优质服务向广度、深度发展。全年投入计生宣传教育经费4万元。一是扩展宣传教育对象,从只面向已婚育龄妇女逐步扩展到整个育龄群众,引导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男性参与计生的婚育观。在中小学校开设人口理论课和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加强中小学生的计生政策和生理卫生知识教育。二是扩展宣传教育的内容。从只注重国情国策、人口形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展到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扩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展宣教工作,同时开设有线电视计生专栏、广播计生专栏,把宣教资料送进千家万户。采取宣教资料发放与访谈相结合,实行宣传访谈包干制,落实责任到人。把宣传教育与优生优育咨询、发放药具、“三查一治”、技术服务等捆在一起进村入户,将宣教工作融于计生工作的每个环节,在服务中宣传,在宣传中服务。把计生宣传教育与群众生产生活、生育需要的知识紧密结合,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此外,在“母亲节”、“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为育龄群众义务诊疗。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全县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知晓率达92%,对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6%。四是高度重视县、乡、村组“1532”工程,抓死宣传标语和宣传公示栏建设。目前县、乡、村组宣传标语已达“1532”工程的要求。县、乡、村三级均有宣传公示栏。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上报计生稿件54条,投送计生稿件刊用62条。其中《临沧日报》4条,省级2条。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打造计生优质服务法制环境

  全县计生工作者肩负着维护和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职责,计生工作者形象的好坏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威望的高低,关系到计生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因此,我县注重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塑造形象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起行政管理、信息宣教与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建设年”活动,层层建立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认真执行“七不准”规定,做到规范、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型”向“优质服务型”的转变。计生信访渠道畅通,初信初访结案率达95%。二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结合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工作。与法院配合,严格按照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的管理,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时上缴国库。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万元,所有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全县没有违法行政行为,所有征收工作全部依法进行。

  (四)齐抓共管,加强人口问题综合治理

  切实抓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是成立县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综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国营农场和各职能部门相应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使全县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制订综治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永德县B超使用管理制度》、《医学性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非医学性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出生人口统计报告制度》等9个制度,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从严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活动。县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全县性的督查活动,深入到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详细检查。通过检查,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管理制度。四是结合“三查”工作,加强对孕妇的管理。认真做好重点管理孕妇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从严把好引产政策关、使用B超检查关和孕后服务出生统计上报关,使孕后服务、B超管理和凭证引产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遏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施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并主动提供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保健等优质服务。县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出台永德县流动人口查证验证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认真开展5―6月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集中服务月活动,同时还组织公安、工商、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全县性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大检查活动,并结合计生信息化个案管理工作,抓好流动人口落实计生相应措施和婚育证的检验、催办工作。2007年,全县外来流动人口验证率达95%。

  (五)以人为本,扎实推进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县委、政府把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当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好事的重大举措,以改进计生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全力推进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夯实计生优质服务基础,1、县人民政府成立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亲自抓优质服务工作,制定了创优实施方案。2、加强计生服务站(所)规范化建设。加大投入,完善医疗服务设备,健全有关制度,使县服务站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要求,没有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同时,抓好各镇计生服务所组织建设和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不断加大投入,拓宽服务领域,为育龄群众提供方便的计生优质服务。3、加强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素质教育。采取“请上来,派出去,阵地辅导”办法提高业务素质水平。

  二是强化技术服务,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三查一治”和术后随访工作,建立“三查一治”工作制度,把查访任务落实到人。坚持查环查孕与查病相结合,以查病带动查环查孕工作;坚持一般对象与重点对象相结合,对重点对象每季度查访一次;坚持B超检查与试剂检查相结合,因特殊原因的上门用试剂检查。全年共为11158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三查”,对查出患有疾病的283人分别进行指导用药、孕期保健等相应处理。尤其是注重对已育一个女孩的重点管理对象的孕情跟踪服务,做到月见面、季访查。同时,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展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意识。抓好避孕节育手术的跟踪服务。对施行引产、结扎、上取环、人流等手术的对象定期进行随访或复查,有效地防止手术感染和并发症的发生。全县规范的手术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6%。同时,进一步规范药具管理发放工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最方便的服务。逐级加强药具发放人员的培训,让他们既懂业务又会管理。定期开展面对面的宣传访谈教育活动,为群众送药具上门、送服务上门,及时解答疑难问题。

  (六)加大力度,全力推进计生工作重点下移

  以创建计生“合格村”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计生工作重心向村级下移,真正使我县的计生工作从量变转为质变。一是结合实际,制订创建和巩固计生“合格村”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按标准狠抓落实。二是把创建计生“合格村”与文明生态村建设有机结合,联创共建。把计生工作纳入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创建文明生态村的硬件指标,同规划、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三是建立“合格村”创建激励机制,对符合“合格村”标准的村(居)委会予以奖励,并及时兑现奖金。目前,全县有计划生育“合格村”标准的村(居)委员会有51个;四是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目前,全县计生协会组织机构133个,会员人数占总人口的8.33%,有计生协会宣传服务阵地133个。积极开展协会活动和培训工作,全年共举办培训班588期,培训人员204790人次。五是稳妥推进计生“村民自治”。加强中心户长队伍建设,实现计生工作“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切实推进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在村民自治工作中加强指导,大胆实践,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推进。

  三、工作存在不足

  我们虽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基层基础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夯实,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仍然突出,计生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等等。

  四、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是:一是以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为重点,以提高避孕及时率为突破口,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以紧紧围绕责任目标为主线;二是贯穿一条责任,完善两套机制,突出抓好三个环节,抓好四项工作,强化五大措施。

  “贯穿一条责任”,就是将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责任贯穿始终,确保圆满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完善两套机制”,就是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和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鼓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突出抓好三个环节”,就是突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环节,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突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这一环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突出优质服务这一环节,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民心工程”等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度。

  “抓好四项工作”,就是努力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抓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分析,促进科学决策;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平衡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以绩酬挂钩、鼓励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夯实工作基础。

  “强化五大措施”,就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继续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兑现奖惩,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依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使现行生育政策得到落实;认真落实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促进工作方法由以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建立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县在推进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进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公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计生优质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新问题、新矛盾也会不断出现。为此,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计生工作,综合推进计生改革,全面推进人口、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永德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县委、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抓计划生育就是抓经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一是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经常性工作。年初,县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同规模较大的农村工作会议一起召开,与经济工作同部署、一齐抓。每逢大会小会不忘强调计生工作,同时根据人口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召开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坚持和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县委书记丁华云、县长杨世吉更是以身作则,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次下乡镇或下机关指导检查工作,不忘过问人口计生工作,并积极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在丁书记、杨县长的带动下,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全力抓,职能部门着力抓的工作局面。三是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属地条块管理。

  县党政“一把手”分别与各镇、国营农场及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国营农场分别与辖区机关、站所、村(居)委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工作机制,做到谁包点、谁负责、谁落实。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坚持落实“一票否决制”。县委、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国营农场及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努力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县人大、县政协也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县人口计生局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国营农场和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尤其是对工作被动、局面打不开的乡镇和部门,县人口计生局抽调精干力量蹲点督促指导,确保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县委、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考核监督管理规定和措施,把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与各级党政领导的责、权、利紧密挂钩,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对2007年度完不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单位,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其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予评为先进个人,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计生优质服务良好氛围

  在计生宣传工作中,我们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结合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推进计生优质服务向广度、深度发展。全年投入计生宣传教育经费4万元。一是扩展宣传教育对象,从只面向已婚育龄妇女逐步扩展到整个育龄群众,引导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男性参与计生的婚育观。在中小学校开设人口理论课和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加强中小学生的计生政策和生理卫生知识教育。二是扩展宣传教育的内容。从只注重国情国策、人口形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展到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扩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展宣教工作,同时开设有线电视计生专栏、广播计生专栏,把宣教资料送进千家万户。采取宣教资料发放与访谈相结合,实行宣传访谈包干制,落实责任到人。把宣传教育与优生优育咨询、发放药具、“三查一治”、技术服务等捆在一起进村入户,将宣教工作融于计生工作的每个环节,在服务中宣传,在宣传中服务。把计生宣传教育与群众生产生活、生育需要的知识紧密结合,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此外,在“母亲节”、“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为育龄群众义务诊疗。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全县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知晓率达92%,对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6%。四是高度重视县、乡、村组“1532”工程,抓死宣传标语和宣传公示栏建设。目前县、乡、村组宣传标语已达“1532”工程的要求。县、乡、村三级均有宣传公示栏。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上报计生稿件54条,投送计生稿件刊用62条。其中《临沧日报》4条,省级2条。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打造计生优质服务法制环境

  全县计生工作者肩负着维护和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职责,计生工作者形象的好坏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威望的高低,关系到计生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因此,我县注重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塑造形象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起行政管理、信息宣教与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建设年”活动,层层建立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认真执行“七不准”规定,做到规范、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型”向“优质服务型”的转变。计生信访渠道畅通,初信初访结案率达95%。二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结合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工作。与法院配合,严格按照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的管理,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时上缴国库。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万元,所有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全县没有违法行政行为,所有征收工作全部依法进行。

  (四)齐抓共管,加强人口问题综合治理

  切实抓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是成立县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综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国营农场和各职能部门相应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使全县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制订综治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永德县B超使用管理制度》、《医学性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非医学性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出生人口统计报告制度》等9个制度,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从严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活动。县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全县性的督查活动,深入到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详细检查。通过检查,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管理制度。四是结合“三查”工作,加强对孕妇的管理。认真做好重点管理孕妇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从严把好引产政策关、使用B超检查关和孕后服务出生统计上报关,使孕后服务、B超管理和凭证引产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遏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施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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