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要继续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和组织民间投资,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农牧业产业化、企业技改和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继续实行财政贴息。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监督,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积极培育资本市场,发展金融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改善投融资环境。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要把改善投资和建设环境、塑造青海良好形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决兑现国家和我省的招商引资政策,千方百计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便利。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工作,力争五年间利用国外投资和省外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利用外资嫁接和改造国有企业,引导外商向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要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合作,积极引进优势企业的资金、品牌、管理、技术和人才。培育出口创汇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进一步推动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完善和坚决兑现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下决心解决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对民间投资的不合理限制,严肃查处对非公有制经济设置障碍的人和事,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经过五年的努力,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
七、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今后五年,要始终把维护、实现、发展好全省各族人民的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到2007年使大多数城乡居民过上小康生活。
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就业和再就业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力争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不断完善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机制,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建立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安排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利用非主业资产安置富余人员。引导全社会转变择业观念,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多渠道就业。充分发挥社区在增加就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城镇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的生活需要,加快发展保洁、绿化、商品快递、家政服务、治安管理、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服务协调工作,积极开拓省外劳务市场。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城镇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搞好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后的续保工作,加快建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在规范化动态管理中实现应保尽保。探索建立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努力增加政府社保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和营运制度,管好用好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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