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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
(GF-96-0154) 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 │数量│ 质量(%) │单价│总金额│ │ 种类 │名称│单位 │ ├──┬──┬───┬───┤(元)│(元) │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 │材料│ 质量(%) │计量│数量│提供│亩用量│单价│总金│ │品名├──┬──┬───┬──┤单位│ │日期│ │(元)│额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