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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所合约
。 上海金属交易所 买入方单位 卖出方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 本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 │国税函发〔1990〕1573号文│ ──────────────── │ 暂免征收印花税 │ └────────────┘ ───┬───┬───┬───┬─────┬───────┬────── 产地 │ 品名 │ 等级 │生产期│ 数量(吨) │ 价格(元/吨) │ 金额(元) ───┼───┼───┼───┼─────┼───────┼────── │ │ │ │ 0 │ 0 │ 0 │ │ │ │ │ │ 1.发证: 发货单位; 2.到站 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19 年 月→19 年 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外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 保证金。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 续费。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1.附则: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 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 否则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 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 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 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 买 方 │ 卖 方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银行帐号 │ ───────┼──┬────┬──┼──────┼──┬────┬── 电话号码 │ │ 电挂 │ │ 电话号码 │ │ 电挂 │ ───────┼──┼────┼──┼──────┼──┼────┼── 传真号码 │ │ 邮码 │ │ 传真号码 │ │ 邮码 │ ───────┴──┴────┴──┴──────┴──┴────┴── 买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市场监证人: 签名(盖章) 卖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合同确认(盖章) 交易主持人:____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