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50%,即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交付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4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5%,即___马克,装在合同产品样机验收完成、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验收保格证书副本两份。
4.4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让与人根据合同规定应交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4.5在中国境内产生的银行费用由引进方承担,在中国境外产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除了因引进方的延误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之外,义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利息费用均由让与人承担。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让与人应按本合附件56中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至北京机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风险将在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后由让与人转移给引进方。
5.2北京机场盖章的日期将作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软件交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让与人应通过电伟或传真将合同号、空运单号、提单日期、资料号、邮包号、重量、航班和预计到达时间通知引进方和合同工厂。与此同时,让与人应向引进方和合同工厂各邮寄两套空运单和技术资/软件的详细清单。
5.4如果技术资料/软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缺少,让与人将在收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补发或更换。
5.5技术资/软件应包装在坚固的箱子内以适于长途运输,且能防潮、防雨。
5.6每箱技术资料/包装的外包装上应以不退钯的油漆用英文注明以下内容:
A、合同号:___
B、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
C、收货人代码:___
D、到货机场:北京机场
E、唛头标记:___
F、毛/净重量(公斤):___
G、箱号/件号:___
H、外形尺寸(长X宽X高):___
5.7在每箱技术资料/软件中,应备有两份详细的装箱单。
5.8技术资和软件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转运。
5.9技术资和软件应由属于世界银行成员国的国家或瑞士的班机承运。
5.10让与人负责在合格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投保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引进方为保险的受益人,投保金额为合同总价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
5.11本合同下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应来源于现行世界银行采购掼中所列的合格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让与人将派遣其熟练的、健康的、俣格的技术人员到引进方的合同工厂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让与人技术人员的专业任务、服务内容、来华人数和在华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
6.2引进方将为让与人技术人员的出入境签证、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合同附见___。
6.3让与人的技术人员在华进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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