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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
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 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