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体上访。多年来,我县农村山林水利、宅基地、婚姻等问题比较突出,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坚持因地制宜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和调解,着力解决了一大批多年上访、重复上访的问题,使一起起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三年来,全县11个乡镇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1349起,调处1321起,避免了31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四是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到位。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对本地调解工作的指导和重大涉法纠纷的调处工作。
第三,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按照“打击与防范并重”的方针,做到以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来促进法制教育,以法制教育来巩固发展防范工作,做好了“两打击两加强”工作。“两打击”:即根据农村不同地方和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乡(镇)、村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突出的抢劫、偷盗的治安问题组织专项打击;严厉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铲除农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两加强”:即加强了对农村重点人员的管理,完善了重点人员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的监控防范机制;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了帮教措施,进一步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类“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基本上实现了“四无”,即无一例打架斗殴、无一例民转刑案件、无一例治安案件、无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整个社会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是推进“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促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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