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廉自办:
2009年上半年,我社领导干部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协调,加大执纪力度,注重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领导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了市供销社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与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调研,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推动了供销社各项事业的开展。
二、认真抓好县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企业领导干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市社党委专门制定提出了严禁用公款赠送和接受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和外出旅游等。对于顶风违纪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元旦、春节、“五一”过后,市社纪工委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门检查,我社没有发现用公款赠送和接受礼金及有价证券、利用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
三、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清查工作,我社党委成员无违规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无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现象发生。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我社领导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没有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作为重要内容,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对个人购房、住房装修、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到所管辖的企业报销费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住房、公务用车、收受礼金、代币券及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严格检查。我社领导干部都能严格遵守规定,没有利用职权在住房、收受礼金、配备电脑等方面违犯规定,他们的配偶子女也没有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严格压缩各项费用开支。规定凡是一切业务费用开支,均由主要领导严格审批,重大费用开支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有力地杜绝了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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