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以《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为纲领,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重点,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千方百计通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广大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超额完成省、市、县的各项培训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截止12月10日统计,我县共组织实施各类专业培训196期,培训各类人员9648人,实现就业8124人,其中就业前培训912人,实现就业906人;在岗培训2648人;再就业培训1396人,实现再就业1281人;农村劳动力培训4411人,实现就业3120人;创业培训281人,创办个体经济组织169人,带动就业岗位达592个,完成2008年度目标任务119%。
一、强化领导责任,突出工作重点
贯彻执行年初市、县劳动就业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结合本县实际,制订具体培训措施,把培训任务作为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培训促进就业放在我局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与财政、农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协助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形成培训促进就业良好氛围
一是树立典型,调动广大劳动者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在电视台全天不间断播放培训、招生、就业飞字广告,深入街道、社区散发培训就业信息宣传单,广泛宣传学一技之长,实现素质就业,有利增加收入。三是积极深入有关单位宣传培训提高技能素质。四是通过核发职业培训代金券,与学员面对面宣传职业技能培训重要意义。五是通过劳动保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如就业局、各劳动保障站、培训学校印发用工信息资料30000余份,拉横幅50余条,在闹市区设台宣传,将实施培训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科学制订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
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政策,科学制订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动员并组织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有效的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促进其向非农业稳定转移。一是我们对培训机构往年硬件建设、师资水平、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迅速分配2008年度培训计划指标,启动培训工作,并且签订《湖北省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培训项目合同书》,对培训实行项目管理,确保今年培训质量和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开展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农村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半年。三是开展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动务输出培训。对有劳动能力和外出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开展以城市生活常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重点帮助农村“零转移”农户和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实现就业,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四是开展以农民工为对象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关企业和有意愿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的农民工,对其进行技能提升或转岗技能培训。
四、进一步大胆创新,整合资源扩大培训专业
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投入力度,改扩建县重点扶持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基地,改善实训设施和培训条件。去年,改变过去培训有名无实的状态,将原就业局办公楼改建成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基地,开设计算机培训专业。今年又将原劳动保障局办公楼重新装修,成立就业训练中心二校区,添置设备,增设车床、钳工、电工电焊和服务类培训专业。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招生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面向社会吸纳培训专业人才,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和按培训绩效获取报酬的制度。成立招生专班,建立招生信息员队伍,充分调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大力宣传组织生源。三是创新培训手段和就业方式。采取传统教学与现代教学相结合,定点办班和灵活办班相结合,白、晚班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确保学员学有所长。与人力资源市场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保证稳定、优质的就业渠道,提高了培训就业率。四是整合社会培训资源,扩大培训专业,完善体系建设,充分满足劳动者的培训要求。我们根据对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调查,针对其培训意愿,最大程度地发挥职业培训政策,兼并了新梦伊人美容美发学校、泰安保安培训公司,增设美容美发、保安培训专业,由我局组织学员开展培训,新梦伊人和泰安保安负责安排就业。
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培训开班核实报告和结业验收报告制度。要求承担技能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班开班一周前将本期培训的专业、培训起止时间、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学员减免学费等情况报送我局,及时对以上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后,出具培训开班核实报告;在每项培训班结束之后一周内将结业人数、培训合格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及比例、实现就业人数及就业率等情况报送我局,对报告情况进行验收后,出具培训结业验收报告。二是加强培训补贴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人数,建立健全各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对财会人员进行财务专业培训,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确保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每一个参加培训的人员。对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培训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收回兑付项目补助资金外,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等处罚;对超额完成培训任务的,次年追加培训计划指标。三是支持鼓励各培训机构制订《联合发布培训息及规范办学公约》,明确处罚措施,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我县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平竞争、相互监督、互利共赢。我们在严格定点培训机构管理的同时,我们专门成立培训机构评估委员会,制定评估评分细则,每年定期通过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社会信誉、管理水平、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社会服务、综合实力、开拓创新等指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等级。对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到期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退出定点培训机构的。
六、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实现培训转移后,我们竭力做好跟踪服务管理工作。首先,加强对务工人员劳动法、社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以提高广大劳务人员的自我防范能力。对培训转移人员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500份。其次,我们充分发挥北京、广东、浙江等地同乡会为依托,成立了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服务机构,对务工人员提供相应法律政策咨询、劳务信息、就业指导等一系列的就业服务。再次,我局长年聘请法律顾问,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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