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在市政府经济法规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级行政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法制办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政府工作法制化程度明显提高,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对全市“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精心组织,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各级政府都把政府法制工作作为关系政府全局的一件大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依法行政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出思路、提要求、压担子。副市长刘有先同志定期研究和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并会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在依法行政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定期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市、区县政府法制办(局)负责人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区县长办公会议已形成制度。市政府每年都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全市形成了政府时时讲依法行政,处处落实依法行政,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和完善领导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领导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时,都结合议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其他政府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也采取个人自学、参加培训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全面系统地学习公共法律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办以来,始终实行依法行政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2005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市人政府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淄政发[2005]40号),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以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贯彻《纲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市政府每年年终将对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市政府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和转变立法观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我市充分发挥具有地方立法权优势,认真贯彻《立法法》,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在城市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无超越权限设置行政许可、罚款、收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市政府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地方性法规草案71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147件,修改17件,废止57件,现行有效的90件。
(一)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地方特色,认真制定立法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的要求,市政府每年十月份在向市政府各部门下发征询立法项目的同时,组织一次地方立法意向调查,通过社会新闻媒体、**市人民政府网和**政府法制网,向社会公开征询立法意见和建议,广泛听取意见,为政府下一年度地方立法做准备。根据调查预测和部门提报的项目,经反复论证和筛选,拟定出下年度的地方立法计划,以市政府名义正式下发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市政府要求有起草任务的部门实行责任制,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起草人员,成立起草班子,确定提报政府的具体时间,确保立法计划落实。
(二)认真把好政府立法审查关,确保立法质量。市政府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市政府法制办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立法法要求和立法程序,深入调查研究,严格细致地进行论证和修改,严格把好法律关、政策关和文字关,实行民主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上了立法的质量。全市共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座谈会2720余次。从立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出台一部法规、规章,就能够理顺一方面的关系,解决一方面的问题。1、严把行政许可设定关。几年来,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凡是能够通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事情,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情,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事情,通过事后监督等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情,政府立法中就不再设定行政许可。凡是政府部门起草的规章草案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内容,一律删除,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涉及行政许可的也谨慎对待,能不设的尽量不设,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未设新的行政许可。
2、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在立法工作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那些影响政府工作效率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查。有的草案中规定的审批程序非常繁琐,就依法予以删除或简化,草案中规定的许可时限过长,就予以缩短,有的草案中涉及多个部门管理和处罚的事项,将其统一到一个部门管理和处罚。比如,在城区内树木砍伐的审批权和处罚权方面,多年来一直存在职能交叉、执法打架的现象,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比较普遍,为解决这一问题,多次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最终将林业、建设两部门的城区树木砍伐许可权归结到建设部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从而促进了政府工作向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避免多头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
3、群众广泛参与政府决策,体现执政为民。为了使我市的立法工作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在立法立项、审查各阶段都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还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征询立法建议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草案在政府法制网上登载全文,征求建议和意见,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草案,则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通过这次听证会,一方面为群众提供了参与政府决策的平台,使他们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从而使政府立法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立法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进程。通过这次立法听证会,不仅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立法更科学、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改革行政处罚设定形式,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遵守过罚相当原则,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进行了改革,在立法中体现了三方面的原则:一是对违法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采取以教育为主,不设定处罚;二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不再照抄照搬;三是对自行创设的行政处罚,特别是对有罚款幅度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与危害程度,一律进行细化,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数额。防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积极做好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及其监督工作
市政府针对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抓了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区事权划分、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和政务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行政行为工作。
(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市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突破口,提高了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市政府决定首先在市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三个单位进行试点后在全市全面推行,市法制办具体组织,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07年在XX召开的全国市县依法行政会议上,姜大明代省长以《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突破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题作了典型发言,将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经验,作为全省的经验进行了介绍。我市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巩固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成果,扩大集中办理质量。创新和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市于2003年10月组建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截止2007年6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30万余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截止2005年9月30日,全市五区三县已全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在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加快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服务便民中心建设,在淄川区、张店区和桓台县等进行了试点,将计划生育、城镇建设、民政优抚、农林水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统一纳入便民中心集中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受到了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2005年9月在桓台县的马桥镇召开了乡镇行政服务便民中心建设现场会,现已在全市各乡镇推广。全市形成了功能完善的市、区县和乡镇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体系。
一是将所有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所有部门与窗口签订授权责任书,部门充分授予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许可权力,从而有效杜绝了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现象,确需部门分管领导审签的事项要到中心办公。二是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了创建全市第一行政服务文明窗口的工作目标后,中心专门制作了明确标有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责、承办事项的工作台牌,重新编印了服务指南摆放在窗口办公台前,供服务对象查询、监督;利用一楼大厅的电子大屏,将中心各部门窗口的办件内容、时限及进度向社会各界进行动态公示。三是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评窗口活动。组织企业对各进驻部门窗口进行了评议。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听取企业对审批服务工作的建议。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主动向本级人大、政协汇报行政执法工作,征询意见,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检查。二是各级行政机关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中聘请熟悉有关法律的人员为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市民投诉中心和行政执法投诉网络运转更加规范,共受理市民投诉200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四是接受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上访,公正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群众满意。五是加大对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审计监督和监察的力度,开拓性地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相关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1、抓好以贯彻落实《纲要》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淄政发[2005]40号),各区县和市政府各部门在制定今后十年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方案基础上,各部门按照《纲要》的要求,每年制定本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安排,报市贯彻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研究批准后下发执行。2、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积分管理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淘汰制度。对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扣满12分的,组织离岗培训,培训合格方可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予以调离执法岗位。二是每年从行政执法人员中评出100名“优秀行政执法人员”,并予以通报表彰。
(五)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04年制定了《**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是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了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把临时工、合同工和因其他原因不适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清理;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市共举办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40余期,培训人员近万人,及格率达99.76%。三是对考试合格的17000名行政执法人员颁发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为每名执法人员建立了执法档案,在《**政府法制网》上公布,执法人员的执法、奖惩等情况将被随时记录在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我市于2003年12月30日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4年,全市五区三县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全部成立了行政执法局,2004年2月1日起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市、区政府直接领导的工作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等七个方面全部或部分132项行政处罚权。为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我市颁布了《**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政府39号令),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部门的职责权限、执法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七、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复议法,积极受理复议案件,严格依法办案、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一种层级监督制度,它不仅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原则,严格执法,秉公裁判,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等依据不当或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者明显不当等具体行政行为,则坚持撤销或予以变更,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04件,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70余起。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真正起到监督纠错的作用,达到了“办理一案,理顺一片”的目的,既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一是对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原有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重新制发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行政复议案件研究(评议)规定、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则、行政复议决定书备案办法、行政复议案例分析报告、行政复议人员守则等几十项工作制度,为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在全市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乡镇(街道办)、企事业单位聘请2470名行政复议联络员,通过发挥联络员的信息快捷,及时发现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问题,及时化解行政纠纷,把行政争议提前解决,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建立政府法制部门、信访局、法院等单位的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及时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三)建立了政府法制便民中心和行政复议审理室。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途径。一是为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政策咨询、提出立法建议、行政执法投诉,市政府依托市法制办于2005年5月份设立了“**市政府法制便民中心”。该中心自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4500余人次,答复政策咨询和提政府立法建议1000余条,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投诉80起,形成复议案件280件。为了方便快捷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建立了每周领导接待日制度,由市法制办领导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群众。二是全省率先建立了行政复议审理室。针对目前行政复议案件的逐渐增多,部门案件较复杂的问题,市法制办设立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审理室,对一些案件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让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面对面质证,公开、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提高了,社会效果特别好,使复议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复议机关的信任程度。现我市各级复议机构共设立接待室或案件审理室30个。三是制发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分析。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要求越高,市法制办选择了部分典型行政复议案件,编发行政复议案件典型案例分析;供市五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以此让每位领导更加熟悉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了解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纠纷,化解政府与群众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所发挥的作用。
八、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市共培训执法人员41000余人次。对各区县、各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进行了辅导授课。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制工作,专门成立了授课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教学授课任务,主要是在各区县、各行政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在内部组织培训学习时进行辅导授课。2005年,市法制办、市监察局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动员报告会”。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的同志分别通报了我市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和行政执法现状,就如何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等作了精彩的报告。来自各区县、高新区、市直各部门的近1500名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参加了报告会。通过这次动员报告会,使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受到了一次警示教育和应当如何依法行政教育,对如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认识更加深刻。
2007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精神,践行“认真、专业、务实”的作风,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从今年8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素质技能竞赛活动,活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要求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考试考核。第二阶段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个人模拟执法竞赛,全市共有48个单位推荐出的400名优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120名优秀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参加了个人模拟执法竞赛。参加比赛的代表队30个是从各区县、高新区和62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中选拔产生的,参加比赛的人员是从全市17000多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中选拔产生的。
我市举办的这次竞赛活动,是全省行政执法历史上首次全市范围内的素质技能“大比武”活动,对于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具有重大意义。这次竞赛,既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水平的一次展示,也是市政府为各行政执法单位提供的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平台,通过“比学习、比思想、比技能、比服务、比贡献”的良好风气,达到“提高理论水平、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充分展示了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
(二)广泛宣传依法行政。一是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在**电视台生活频道、**广播电台法眼看天下节目热线直播宣传我市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主要内容的规范行政行为工作。二是2004年6月份,在**电视台举办了行政许可法电视专访、行政许可法知识电视大奖赛;三是2004年7月,**日报连续四个星期刊发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配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了行政复议热线、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专题节目;四是2005年7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座谈会,会后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全市各新闻媒体按照方案对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报道。五是2005年,市法制办召开了“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工作座谈会。会上,向来自《人民日报》、《大众日报》、《XX法制报》、《**日报》及**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通报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市政府正在积极主动地抓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几项重要举措。
九、加强政府法制部门和机构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市政府十分重视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基本适应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市政府法制办作为政府工作的部门,越来越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地位越来越得到提高,工作人员由2000年的17人增加到现在的25人。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局)全部为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2至3人增加到现在的3至5人。市直部门中,有98%以上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法制科室,未设法制科室的也明确了责任科室。
针对基层乡镇依法行政基础相对薄弱的问题,2005年年初,在桓台县、淄川区的马桥等几个乡镇设立法制工作室的试点工作。做到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有具体机构和人员抓,将法律咨询、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市政府在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中,注重培养选拔政治、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现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学历全部为大学专科以上,具备本科学历的达到96%,有22人具备律师资格。同时,各级行政机关也积极为政府法制机构改善了办公条件,工作经费充足,配备相关设施,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市级64个执法部门共涉及法律169部、行政法规302部、国务院部门规章479件、省地方性法规95部、市地方性法规52部、省政府规章78件、市政府规章44件;共有行政执法事项6473项,其中行政处罚5024项、行政许可437项、行政强制256项、行政确认110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征收71项、其他事项549项。将执法岗位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调研起草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规范行政执法建立了强有力的保障。
3、群众广泛参与政府决策,体现执政为民。为了使我市的立法工作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在立法立项、审查各阶段都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还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征询立法建议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草案在政府法制网上登载全文,征求建议和意见,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草案,则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通过这次听证会,一方面为群众提供了参与政府决策的平台,使他们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从而使政府立法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立法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进程。通过这次立法听证会,不仅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立法更科学、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4、改革行政处罚设定形式,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遵守过罚相当原则,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进行了改革,在立法中体现了三方面的原则:一是对违法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采取以教育为主,不设定处罚;二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不再照抄照搬;三是对自行创设的行政处罚,特别是对有罚款幅度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与危害程度,一律进行细化,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数额。防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积极做好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及其监督工作
市政府针对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抓了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区事权划分、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和政务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行政行为工作。
(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市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突破口,提高了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市政府决定首先在市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三个单位进行试点后在全市全面推行,市法制办具体组织,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07年在XX召开的全国市县依法行政会议上,姜大明代省长以《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突破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题作了典型发言,将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经验,作为全省的经验进行了介绍。我市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巩固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成果,扩大集中办理质量。创新和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市于2003年10月组建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截止2007年6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30万余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截止2005年9月30日,全市五区三县已全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在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加快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服务便民中心建设,在淄川区、张店区和桓台县等进行了试点,将计划生育、城镇建设、民政优抚、农林水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统一纳入便民中心集中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受到了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2005年9月在桓台县的马桥镇召开了乡镇行政服务便民中心建设现场会,现已在全市各乡镇推广。全市形成了功能完善的市、区县和乡镇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体系。
一是将所有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所有部门与窗口签订授权责任书,部门充分授予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许可权力,从而有效杜绝了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现象,确需部门分管领导审签的事项要到中心办公。二是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了创建全市第一行政服务文明窗口的工作目标后,中心专门制作了明确标有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责、承办事项的工作台牌,重新编印了服务指南摆放在窗口办公台前,供服务对象查询、监督;利用一楼大厅的电子大屏,将中心各部门窗口的办件内容、时限及进度向社会各界进行动态公示。三是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评窗口活动。组织企业对各进驻部门窗口进行了评议。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听取企业对审批服务工作的建议。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主动向本级人大、政协汇报行政执法工作,征询意见,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检查。二是各级行政机关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中聘请熟悉有关法律的人员为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市民投诉中心和行政执法投诉网络运转更加规范,共受理市民投诉200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四是接受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上访,公正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群众满意。五是加大对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审计监督和监察的力度,开拓性地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相关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1、抓好以贯彻落实《纲要》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淄政发[2005]40号),各区县和市政府各部门在制定今后十年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方案基础上,各部门按照《纲要》的要求,每年制定本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安排,报市贯彻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研究批准后下发执行。2、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积分管理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淘汰制度。对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扣满12分的,组织离岗培训,培训合格方可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予以调离执法岗位。二是每年从行政执法人员中评出100名“优秀行政执法人员”,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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