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纠风工作,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08年纠风工作总结如下: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镇村反腐倡廉教育突出重点,与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应。在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同时,以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文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律性。
在教育形式上,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等形式,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镇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组、进家庭,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反腐倡谦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培训班形式对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干部全面进行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训。
2、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1)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2)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参与营业性场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4)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和利用职权用公款逾期不还;(5)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8)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9)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反规定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违反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10)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十不准”要求,年初作出公开承诺,年末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3、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严格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坚持必得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把财务收支关。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作用,建立完善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村民质询制度。
4、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积极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腐工作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5、做好政务、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镇政府和各站所要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重点。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惠农政策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村务公开要以财务收支为重点,以村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村公益事业等为主要内容,并及时公开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各站所及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切实纠正和解决少数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等问题。党务公开要重点公开村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违法问题的处理、党内组织活动等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6、抓好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抓好惠农政策“六个落实”,即:“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落实、专项补助资金、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落实,粮种直补、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资金的落实、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落实。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和政策,要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补贴政策的透明度,确保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7、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贿选、参与赌博案件;以及欺辱群众、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和批评教育等各种手段,打击腐败分子,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8、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全镇大局和谐稳定。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督促检查。纪检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把纠风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认真担负起直接抓落实的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镇纠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主动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加强纠风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要重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要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注意适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好的作法和经验、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工作联系点。镇确定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抓好2个典型的示范,切实加强对联系点和典型示范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要经常走访干部群众,真实掌握干部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从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一定数量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并注意发挥信息员的作用。
3、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建设,完善纠风工作平台。继续坚持以“政风行风热线”为依托,推进纠风工作不断深入。要把“政风行风热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改进和完善功能。一是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管理和操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谋事的工作机制,提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能力。二是找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纠风建议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中,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镇纪委把好自己的角色,充分发挥在纠风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纪委书记直接抓好纠风工作的落实,亲自布署,亲自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风工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计生、民政、国土、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解决本部门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了本部门不出现不正之风。
通过扎实的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我镇纠风工作达到了如期效果。各部门和行业切实做实做到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促进了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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