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督促农村信用社对政府为支持其改革置换的不良贷款按财政部要求规范管理。
4、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统一法人社”的联社开展清产核资验收工作,为申请组建“统一法人社”奠定基础。
(六)认真贯彻市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三个重点,实现六个突破,在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上做出成效。按照市委农办、市政府财金办、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银监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季由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办)向金融机构通报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情况和对金融的需求;二是召开一次银行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洽谈会,以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七)继续加大科技富乐城市信用社债权的催收和清算资产的处置力度。
(八)继续做好全国卫生城市复查和市以上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复查的各项工作,把平安创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为打造平安绵阳,确保一方平安而努力工作。
(九)努力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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