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适应形势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统计方法制度。一是不断创新开发区统计制度。从2004年底建立开发区统计制度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对开发区统计工作的创新,切实完善开发区统计制度。先后近10次修改统计指标体系,使其更能全面反映开发区发展状况,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已经形成年报、季报、月报三大类、24小表种的统计调查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开展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探索做好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我局要求县区和街道办调查员,认真做好样本框核实维护工作,并主动与居委会负责人沟通,从居委会中聘请熟悉情况、综合素质好、有责任心的同志为调查员,同时采取四级联动的方式开展调查,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干部政绩评价体系。根据市主要领导的要求,我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对县区2006年党政领导政绩进行了全面而客观的评价,并撰写出《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评价机制为抓手,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专题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同时为了促进乡镇经济发展,便于组织部门凭实绩用干部,建立了乡镇、街道分档竞赛综合评价体系,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经济实力及产业优化四个方面,对全市108个乡镇、街道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档排序,市委市政府据此对乡镇、街道工作进行奖惩。四是认真组织开展科技进步监测工作。为了填补我市没有科技进步监测的空白,我局与市科技局配合,研究制订了科技监察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了科反进步监测制度,目前这项工作已正式启动。
4、加强统计执法,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化水平。一是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我局以统计检查员证换证和统计上岗换证培训为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充分利用各种业务培训、会议,对系统内广大干部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对新上岗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统计法律意识和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认真做好统计监审工作。年初制定出台《统计监审工作计划》,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对统计基础工作、新产生水份和服务业的漏报、瞒报等问题进行检查,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在年报期间,依法对基层单位的迟报、漏报现象行为进行了查处,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统计法制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采取抓重点、抓难点的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被查处单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罚,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
5、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大型普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从2007年元月1日开始,用近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市近2万名普查人员深入农户,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在普查登记期间,各级领导能够深入登记现场,了解普查登记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保证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现场登记结束后,及时对普查出来的数据和其它相关数据进行逐项分析对比,存在疑问的要求县区进行回头望,从源头进行复核,确保普查数据具有较高的质量。按照数据处理的规范化要求,用3个多月的时间,精心组织完成了全市200多万张普查表的数据录入工作。普查数据定案后,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开发普查资料,为领导指导农村发展提供依据。二是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全力做好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是全市统计部门今、明两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市经济领域一次重大市情市力调查。为此,我局严格遵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选调人员,争取经费,确保经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目前,市县两级的“三落实”工作基本到位。全市三县四区(不含苏州**工业园)共抽调人员110人,选聘普查指导员780名,普查员2230名,办公用房24间,落实普查经费134.5万元。为及时反映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普查的宣传报道,9月4日,我局召开了由市编办、民政局、国地税等7个部门参加的协调会,部署部门名录资料提供和查找认定工作。9月28日召开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对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此同时,我局两次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媒体全方位地对经济普查进行宣传报道,努力为经济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9月份还组织全市县乡两级普查指导员共180人参加清查培训。目前正全力做好清查后期及正式登记前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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