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强化林业工作管理,确保2007年度林业工作站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有计划的全面完成,为“十一五”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县局与林业工作站签订2007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目标与要求
在全面完成各项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应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000分):
(一)营林生产(200分)
1、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00分),经检查:(1)申请书、合同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作业设计(含已进行调整的报告和设计)及历年验收图、表、卡、册等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得30分,缺一项扣5分;(2)全面完成补种任务,造林成活率≥85%,造林保存率≥80%得20分(参照自查成果),未达到标准按合格率得分;(3)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抚育任务得10分,未完成按抚育率得分;(4)按时足额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粮款得30分,无发放表册的扣5分,在补助款发放中有错发、漏发、多发、少发现象的扣15分,产生不稳定因素现象的扣10分;(5)全面完成林权发证工作得10分,未完成不得分。另:项目通过上级(国家或省级设计院)年度核检合格加30分,不合格的工作站,年终目标考核评定为不达标单位。
2、完成全民义务植树建设任务(50分):(1)按时申报义务植树作业设计得10分,不按时申报设计扣5分,无设计不得分;(2)按时全额征收上缴义务植树绿化费得15分,未按时或未全额征收的扣5分,没有征收的不得分;(3)建设一块义务树基地面积50亩以上或较集中四旁植树造林500株以上基地,造林成活率、保存率≥80%的得25分,未达到标准的按合格保存率得分。
3、完成主要树种优良种质资源调查任务(45分)。
(1)优良林分(10分)
(2)优良单株(5分)
(3)珍稀濒危树种及古树(10分)
(4)四旁散生优树、单株特征植株(5分)
(5)及时完成调查表及其数据库、有关代码库、成果统计表、图像和图片等资料得15分,缺一项扣5分。
另:有引进树种及良种项目调查的单位完成合格后加5分。
4、按时上报营林生产报表及进度得5分,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
(二)林政资源管理(200分)
1、抓好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50分):(1)有专职护林员、护林协议、封禁标牌得10分,无专职护林员的此项不得分;(2)及时、足额发放补偿资金和护林员工资,并张榜公示得15分,无公示的扣5分,扣、欠补偿资金和护林员工资的此项不得分;没有出现破坏公益林的人和事,林草完好率达95%以上得25分,林草完好率未达到95%以上的扣10分,每发现一次破坏公益林的人和事扣5分。凡在重点公益林区内发现有非法侵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不及时制止和上报的50分全部扣除。对出现未经批准侵占生态公益林面积20亩以上的,将追究站长责任。(没有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的单位,此项得分分解为2、3、4项考核分)
2、抓好伐区源头管理工作(40分):(1)做好林木采伐各项服务工作,搞好伐区作业设计,严格执行伐区拨交制度得10分,伐区没有进行拨交的不得分;(2)规范木材堆楞场地,严格木材发运管理得10分,无指定堆楞场所的扣5分;(3)强化伐区日常监督管理,配备伐区专职管理人员,每发运一车木材必须要有检尺员签字得15分,未经检尺员签字的木材每发现一车扣5分;(4)有设计、有方案、有检查管理记录得5分,缺一项扣3分。发生重大滥伐林木案件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年终目标考核评定为不达标单位,并追究站长及具体责任人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3、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30分):(1)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有方案、有管理记录、有总结得15分,每发生一起森林火警扣2分,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扣5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火灾受害率超出控制范围的本项不得分,并不得参与评选先进单位;(2)搞好森林病虫害调查测报,有方案,有管理记录,有总结,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得15分,超过控制范围的本项不得分。
4、抓好木材流通管理工作(25分):(1)严格把好木(竹)加工单位的办证申报、监督、管理关得15分,发生无证加工行为的不得分;(2)规范木材加工市场秩序,按月填报木(竹)加工单位消耗表得5分;(3)强化县内外木(竹)运输流通管理,有档案、有管理方案、有管理记录的得5分。
5、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25分):(1)做好征占用林地申报、监督工作得15分;(2)有管理方案、有管理记录、有总结的得10分,缺一项扣5分。发生非法征占用林地5亩以上现象不及时制止和上报的25分全部扣除。
6、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有档案资料、有管理方案、有管理记录的得10分,缺一项扣5分,发生重大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此项不得分,情况严重的追究站长责任。
7、继续抓好公路沿线2公里范围内的封山育林,封山育林应有规划设计、有公约、有标牌、有专人管护,保证林草完好率达95%以上得10分,缺一项扣3分,林草完好率未到95%以上的不得分。
8、继续抓好圩镇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饮食服务行业改燃节能工作,有管理方案、有管理记录的得5分,缺一项扣3分。
9、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林政报表得5分,迟报、漏报一次扣2分。
(三)经济管理(100分)
1、做好林业基金征收工作,严格按规定征收,做到不漏收、不乱收得20分,发现漏收、乱收、白条收款或收款不开票等现象的不得分,并且倒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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