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 英镑(大写 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 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场。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北京中国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4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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