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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
p; │ │ │5.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89-61号文│ │ │ 件规定,不予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 │ │ 车另收损失费300元,错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 │条│ 值的3%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结算。 │ │ │6.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 │ │ 不可抵抗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对方。 │ │ │7.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 │ │ 包装发运进厂者按30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 │ │ 零担进运进厂的按200元/吨矿量核收费用。 │ │款│8.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 │ │ 或废止。 │ │ │9.违约责任 │ │ │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