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出台相关规定,加强了对公车配备的管理,使公车配备走上了阳光化、有序化、制度化轨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车配备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挂私人名配备公车。部分单位,尤其是镇街以私人名义配备公车的问题较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逃避车辆编制管理,有些单位车辆编制已满,以此达到超编使用公务车的目的;二是简化采购程序,有些单位认为政府集中采购审批手续繁锁,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以此图方便快捷;三是逃避债务,有些单位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欠债较多,以此避免被债主申请法院执行偿债。
二是以借用名配备公车。有的单位在公车编制已满的情况下,为了增配车辆,就采用向企业长期借车的方式增加公车数量,企业出于各种利益的考虑,一般都会同意,这就给企业增加了大量的经济负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如去年1月,XX区群众反映,该区东阳街道办事处借用企业名义,挪用企业资金违规配备公车。经查,为便于开展工作,经街道办事处集体研究,决定借用XX共和建筑公司的雪弗兰越野车作为街道的公务车使用,并签订了《车辆租用协议》。为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该区纪委对东阳街道领导诫勉谈话并责令立即整改,街道废止《车辆租用协议》,停止借用共和建筑公司的雪弗兰越野车,挽回了在干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是接受赞助配备公车。部分单位为了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就采用赞助的方式为上级部门配备公车。如去年10月,XX区缙云寺以支持民宗局工作为名,赞助民宗局15万元用于购买越野车,车辆注册在缙云寺。经调查了解,赞助购车一事在缙云寺内引起严重分歧,缙云寺遂将赞助给民宗局的15万元补助给天台寺,由天台寺买一辆越野车,与区民宗局小轿车调换使用,引起宗教界矛盾,虽然区民宗局及时进行了纠正,但仍然影响到了政府部门形象。事后,XX区纪委对区民宗局接受管理对象的赞助款用于买车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重申了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四是超标准配备公车。中央对领导干部的用车标准有明文规定,但事实上,某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超标准配备公车、本来不应配备专车的干部配备专车、有的单位甚至配备了高油耗的越野车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涉及公车上私人户头违规现象的单位,督促及时办理和完善过户手续,做到车户统一,便于管理。对凡需新配备公车的,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和实施政府统一采购,严禁以下属单位、企业、工程项目部和私人名义购车,否则视为违规购车,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将其车辆没收后公开拍卖,或者调配到其他单位。
二是加强车辆编制管理。对各单位符合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标准的公务车辆统一核发编制证,实行一车一证,对不符合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公务车辆一律不得核发编制证,财政部门不再预算有关车辆使用经费,未核发编制证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所有开支和驾驶员工资等各种费用,更不允许在企业、下属单位或工程项目部报销各种费用,否则视为违纪予以查处,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责任审计。加强纪检、审计等对公车浪费现象的追查追究,对各级单位要不定期进行公车配备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督导。在对各单位一把手进行离任职务审计时,应审计其单位公车配备和使用情况。
四是强化廉洁意识,把公车配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一方面,要强化教育,提高公务人员勤俭办公意识;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实行公用车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执行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的情况,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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