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2009年度**州“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方案》的要求,局党组书记姚云江于3月30日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就加强领导、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进行了部署。
一、明确指导思想
围绕着今年州委州政府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快内部管理提速,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州委“坚守三个一,用活三个优,瞄准四个目标”的发展思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机构和班子
成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姚云江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正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向宏伟任副组长,副局长古水杨、袁昌全、彭英彪、总工程师李生岩、执法支队支队长邹斯波、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王千军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金双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肖莉、姚祖星、李伟华同志为成员。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局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察。
三、工作安排与进展
(一)着力提供资源保障,服务经济保增长。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目标,努力提供用地保障。坚持提前介入,主动跟进,积极做好用地预审服务,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并突出用地重点,保障重点项目供地。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主动将国家、省、州扩大内需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力保障吉怀、张花、吉茶、凤大等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突出7个县城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积极为州内各类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建设用地提供优质服务。并积极向上争取用地计划指标,确保廉租房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等项目落地。
二是科学规范矿山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发展。继续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对非法开采行为坚决打击,建立县(市)、乡(镇)、村三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规范管理。加大力度抓好整合,督促有整合任务的县市,要抓住机遇,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重点抓好锰锌两矿的整合务。突出抓好地质找矿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地质找矿项目,搞好**成矿带重要远景区和锰锌矿山深边部找矿。州、县(市)两级政府要从“两权”价款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州、县(市)本级地质找矿,探明资源储量,摸清家底,为开发利用提供资源保障。引进战略投资者,开展商业性探矿。坚决落实《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省长令,严格执行问责。
三是大力开展学习调研,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构建国土资源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活动为起点,全力落实州委“三个结合”(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的要求,“局党组成员深入龙山、花垣、泸溪等县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准突出问题,初步形成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和建议,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保障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二)着力服务“三农”,改善民生保稳定。
一是实施严格耕地保护,切实维护粮食安全。
预计全州2009年因建设占用耕地约为375公顷,今年除国家重大项目用地外,其他项目占用耕地一律实行先补后占。对耕地保护落实得好、用地效率高的县市在用地计划上适度倾斜,对耕地保护落实不到位、用地效率低、违法用地现象严重的县市压缩用地计划,对土地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县市暂停用地报批,坚持差别化用地计划管理,强化规划的统筹和管控。建立耕地“先补后占”周转金,做好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工作。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罚办法》,按照国家三部委15号令的要求,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违法行为的问责力度,守住全州260万亩耕地红线。
二是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在抓好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的同时,抓好州级项目建设,抓好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不断改善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永顺县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今年每个县市要按照省里规定标准办好一个基本农田规范管理示范乡镇,力争三年内使全州基本农田保护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成易发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重要隐患点详查。做到地灾防治由被动防范向主动避灾转变,完善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和应急调查处置机制,落实了值班人员,做好地灾隐患点巡查,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机制,规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使用管理。开展地质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积极开展地质公园和矿山公园建设。
四是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时发布实施征地区片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明确社会保障费征收标准,并依法足额征收。对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用地;对因征地而引起群体上访的县市,暂缓受理用地申请。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新模式,研究制定农民以土地参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政策措施,搞好调查研究,为开展集体所有制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交易奠定基础。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加强农村土地登记、确权、颁证工作,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妥善处理资源利益纠纷和矿农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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