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干部交流,是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省地税系统各级党组十分重视干部交流工作,积极创新,大胆探索,各地认真总结了工作经验,积极探讨对策思路,使干部交流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逐步朝着“人适其事、事得其人”的方向发展。
一、做法与成效
自全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以来,为适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局党组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机关与机关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经济发达与相对落后乡镇之间开展了干部交流,使干部在不同环境、不同岗位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特别是2008年,全省税务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500个所长(副科级)岗位,全部实行竞聘上岗,任职期满交流使用。我省**市税务系统还实行科级以下干部交流制度化。通过干部交流,优化了干部成长和工作的环境,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领导班子战斗力,也解决了基层税务干部“下乡难”和“进城难”的问题,促进了税务征管工作的提升。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交流办法:
1、立足于锻炼,实施“培养性”交流。一是坚持干部交流与促进发展相结合。针对全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我们有计划地加强了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干部的交流,使发达地区税务干部的新观念、新思路、新经验和欠发达地区税务干部踏实苦干的好作风形成优势互补。将年龄在40岁左右、有发展潜力、德才兼备、年富力强,并且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市县区税务局担任过多年副职的同志交流到工作环境较差、基础比较薄弱、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担任“一把手”,发挥其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势,同时积累和丰富其领导全面工作的经验。二是将基本素质好、潜力大、经历单一的40岁左右机关干部,交流到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矛盾较多的市县区税务局担任实职,使其在艰苦的环境中接受磨练、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三是对列为市、县(区)税务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缺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进行上下交流或横向交流,丰富工作经验;同时全省税务系统新录用的公务员,要求全部先安排到基层工作。四是走外派型交流,积极选派年轻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到相对发达的挂职锻炼,增长见识。“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这种做法一方面充实了市县区税务局领导班子,另一方面使年轻干部得到了在一线锻炼与提高的机会。2000年以来,省税务局机关就先后下派6位干部到基层任职,其中一位处级干部还被省委组织部提拔为副厅级领导干部。
2、立足于改善,实施“互补性”交流。在实施干部交流过程中,我们注重从领导人才的多需求出发,注重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干部的性格、气质互补性,努力使班子成员个体的属性和功能转化为班子集体的属性和功能,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通过实施“互补性”交流,软班子得到了硬化,弱班子得到了强化,散班子得到了优化。
3、立足于倡廉,实施“回避性”交流。重点对全省县(市、区)税务局“一把手”实行避籍交流,对税务所所长、政治指导员一般不得在其出生地、成长地所在的乡镇税务所任职。同时加强了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的回避性交流;加强了对相对热门岗位进行定期交流。有效地解决了少数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和生活,受人情网、关系网、裙带网的束缚,甚至出现消极腐败现象的问题,净化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环境。实践证明,通过回避性交流,那些被人际关系困扰的干部感到如释重负,那些被亲戚团团包围的干部感到了“松绑”,那些在热点岗位上容易谋私的干部则更多地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目前,全省税务系统县(市区)税务局“一把手”基本上实现易地任职,新提任的设区市税务局“一把手”和市县区税务局纪检组长全部实行易地交流任职,对热门业务部门领导进行定期交流任职。
4、立足于关心,实施“保护性”交流。保护性交流的对象主要有四种:一是长期工作在条件差、矛盾多的单位或部门,能够尽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干部;二是对在工作中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得罪人较多的干部;三是对犯过错误,已经检查改正,不宜在原地继续任职的干部;四是身体条件较差或年龄偏大的干部。实行“保护性”交流措施,不仅对那些尽心尽责、敢抓敢管的干部在工作上肯定,也给予在工作中失误的干部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方法的机会,而且大大激发了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的热情,真正应了“树挪死,人挪活”这句老话。
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干部交流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有效地改变了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为提升省税务征管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交流优化了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各级税务局领导班子的组成逐步实现年龄结构形成梯次,文化水平相应提高,专业特长搭配适当,性格气质兼容互补,增强了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通过交流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使交流干部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去适应全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担负繁重的工作任务,以认真稳妥的方法处置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三是通过交流改善了领导干部的工作环境。使交流干部跳出了原有工作圈子,尤其是人情圈子的束缚和影响,更有利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四是通过交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交流后,拓展了新的发展思路,确定了新的目标任务,采取了新的工作举措,对税务征管工作的快速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初步形成了“交流一个人、带活一班人、走活一盘棋”的局面。
二、问题及成因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干部交流,有利于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和造就人才,这是实施干部交流的优点所在。但是各地在实施干部交流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干部交流制度本身也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流”不够顺畅。各地在实施干部交流中,遇到共性的问题就是“对流不畅”,即:自下而上交流容易,由上向下交流困难;向条件好的地区交流易,向条件差的地方交流难;“冷门”单位向“热门”单位交流易,“热门”单位向“冷门”单位交流难等现状。
二是计划性不够强。实施干部交流既要科学规划又要具体计划,又要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但有的单位各地实施干部交流还存在着的随意性,没有长期规划或年度计划。
三是交流人员素质不够高。有些领导对干部交流工作理解不够、重视不足、支持不多,对优秀干部或者听话的干部“不放手”,对“不听话”或毛病多的干部则借机甩包袱。
四是成本相对较高。各地普遍反映实施干部交流的成本比较大,并且有越来越高之势。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①固定成本,主要是干部被确定交流后的欢迎欢送费用,这类成本是一次性的,数额不是很大;②可变成本,主要是在交流地的住宿费、交通费,少数异地交流干部不安心工作经常回家,甚至早出晚归,车接车送,成为名符其实的“走读生”,这类成本是日常性开支;③隐性成本,主要是交流干部原单位的同事、朋友借看望之名“联络感情”花费的接待费用。
五是易产生“短期行为”。实施干部交流制度,特别是干部交流比较频繁的地区,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在一个单位长远工作的打算,少数异地任职的干部从报到之日起就盘算着何时升职或平调回城,忙于一任一个“新思路”,任任都有“新举措”,经费用光,职数用完,用人上的“任人唯亲”、“任人唯情”,虚报浮夸等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单位的持续、和谐发展。
六是易滋生新腐败。交流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个别干部生活不够检点。由于异地任职,干部的工作空间和生活空间发生变化,少了成长地群众、邻里乡亲的监督,少了家庭、道德方面的约束,使个别人容易出现生活作风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制度制定的不够完善。一些规定不够明确,或过于原则,使有的地方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把握。二是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一些领导干部、被交流对象及社会舆论等各个层面,对干部交流工作都存在配合支持不够的问题。三是制度执行上不到位。有的“一把手”怕碰钉子,对系统内有些本应交流的岗位不敢动,而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或个人意愿,搞变通照顾。四是地区、单位及岗位职能间的差异。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干部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同级干部收入的差异,加大了干部交流的难度。五是管理监督上的不落实。对干部交流中发生的费用,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造成干部交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同时,各地对被交流干部的跟踪考察不够,未能及时了解他们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因而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教育管理。六是评价干部政绩的机制不够科学。在干部政绩的评价方面,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对干部政绩的考核工作普遍存在考核内容笼统,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考核结果不够科学并与干部的使用存在脱节现象;群众对考核工作认可度下降,难以听到真实声音,致使很难全面了解到真实情况。
三、对策和建议
1、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干部交流的良好环境。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搞好干部交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多渠道宣传干部交流的重要意义,引导干部养成大局意识、容人之量,教育干部树立服务意识、奉献精神,使大家消除误解,形成共识,理解和支持干部交流工作,为广大干部施展才华、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科学评价干部政绩的机制。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全面体现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在整个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尽可能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不能片面地用单方面指标考核干部、一俊遮百丑。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所履行职责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考核目标还必须清晰具体,凡能量化的指标都要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显性政绩与隐性政绩相结合。既要掌握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政绩”,也要把那些默默耕耘,踏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的领导干部甚至一般干部“隐性政绩”考核出来,记在功劳簿上,做出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评价,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追求“面子工程”的虚假政绩的现象。二是历史基础与现实努力相结合。要联系本地本单位的历史基础,联系干部的现实努力程度,对不同的基础条件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从而提高考核的准确度,防止挫伤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干部积极性。三是个人贡献与集体成果相结合。要注意区分领导班子集体成绩和个人成绩,既不能把集体的成绩认定在某一个领导干部的头上,也不能平均分摊到领导班子每个人身上。要根据不同职位、不同分工和所起的作用实事求是地分解,使实绩认定更加科学。
3、完善约束机制。要根据交流干部工作的新特点,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异地任职干部管理。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对不执行制度且教育不改者要严肃处理,同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或群众代表当廉政监督员,加强与廉政监督员联系,召开定期座谈会,对于那些交流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干部,依照程序,予以罢免。二是加强监督网络建设。要建立交流干部生活地与工作地公、检、法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交流干部生活与社交圈的廉政情况,既要监督干部八小时内工作情况,也要监督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
4、完善干部交流制度。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对交流的目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纪律等做出明确规定,克服随意性。各级党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健全完善干部交流工作的配套措施,为干部交流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也使交流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如每年都要组织1-2次干部交流工作,形成制度化,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干部交流试用期制度和跟踪培养制度,在经费和职数等问题上,要区别情况,尽量倾斜照顾欠发达地区。
干部交流工作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摆在各级税务局党组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使之常态化,才能有效地稳定队伍,凝聚人心,增强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税务征管工作水平。
二是计划性不够强。实施干部交流既要科学规划又要具体计划,又要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但有的单位各地实施干部交流还存在着的随意性,没有长期规划或年度计划。三是交流人员素质不够高。有些领导对干部交流工作理解不够、重视不足、支持不多,对优秀干部或者听话的干部“不放手”,对“不听话”或毛病多的干部则借机甩包袱。
四是成本相对较高。各地普遍反映实施干部交流的成本比较大,并且有越来越高之势。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①固定成本,主要是干部被确定交流后的欢迎欢送费用,这类成本是一次性的,数额不是很大;②可变成本,主要是在交流地的住宿费、交通费,少数异地交流干部不安心工作经常回家,甚至早出晚归,车接车送,成为名符其实的“走读生”,这类成本是日常性开支;③隐性成本,主要是交流干部原单位的同事、朋友借看望之名“联络感情”花费的接待费用。
五是易产生“短期行为”。实施干部交流制度,特别是干部交流比较频繁的地区,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在一个单位长远工作的打算,少数异地任职的干部从报到之日起就盘算着何时升职或平调回城,忙于一任一个“新思路”,任任都有“新举措”,经费用光,职数用完,用人上的“任人唯亲”、“任人唯情”,虚报浮夸等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单位的持续、和谐发展。
六是易滋生新腐败。交流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个别干部生活不够检点。由于异地任职,干部的工作空间和生活空间发生变化,少了成长地群众、邻里乡亲的监督,少了家庭、道德方面的约束,使个别人容易出现生活作风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制度制定的不够完善。一些规定不够明确,或过于原则,使有的地方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把握。二是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一些领导干部、被交流对象及社会舆论等各个层面,对干部交流工作都存在配合支持不够的问题。三是制度执行上不到位。有的“一把手”怕碰钉子,对系统内有些本应交流的岗位不敢动,而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或个人意愿,搞变通照顾。四是地区、单位及岗位职能间的差异。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干部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同级干部收入的差异,加大了干部交流的难度。五是管理监督上的不落实。对干部交流中发生的费用,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造成干部交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同时,各地对被交流干部的跟踪考察不够,未能及时了解他们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因而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教育管理。六是评价干部政绩的机制不够科学。在干部政绩的评价方面,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对干部政绩的考核工作普遍存在考核内容笼统,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考核结果不够科学并与干部的使用存在脱节现象;群众对考核工作认可度下降,难以听到真实声音,致使很难全面了解到真实情况。
三、对策和建议
1、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干部交流的良好环境。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搞好干部交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多渠道宣传干部交流的重要意义,引导干部养成大局意识、容人之量,教育干部树立服务意识、奉献精神,使大家消除误解,形成共识,理解和支持干部交流工作,为广大干部施展才华、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科学评价干部政绩的机制。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全面体现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在整个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尽可能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不能片面地用单方面指标考核干部、一俊遮百丑。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所履行职责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考核目标还必须清晰具体,凡能量化的指标都要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显性政绩与隐性政绩相结合。既要掌握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政绩”,也要把那些默默耕耘,踏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的领导干部甚至一般干部“隐性政绩”考核出来,记在功劳簿上,做出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评价,有效遏制领导干部追求“面子工程”的虚假政绩的现象。二是历史基础与现实努力相结合。要联系本地本单位的历史基础,联系干部的现实努力程度,对不同的基础条件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从而提高考核的准确度,防止挫伤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干部积极性。三是个人贡献与集体成果相结合。要注意区分领导班子集体成绩和个人成绩,既不能把集体的成绩认定在某一个领导干部的头上,也不能平均分摊到领导班子每个人身上。要根据不同职位、不同分工和所起的作用实事求是地分解,使实绩认定更加科学。
3、完善约束机制。要根据交流干部工作的新特点,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异地任职干部管理。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对不执行制度且教育不改者要严肃处理,同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或群众代表当廉政监督员,加强与廉政监督员联系,召开定期座谈会,对于那些交流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干部,依照程序,予以罢免。二是加强监督网络建设。要建立交流干部生活地与工作地公、检、法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交流干部生活与社交圈的廉政情况,既要监督干部八小时内工作情况,也要监督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
4、完善干部交流制度。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对交流的目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纪律等做出明确规定,克服随意性。各级党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健全完善干部交流工作的配套措施,为干部交流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也使交流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如每年都要组织1-2次干部交流工作,形成制度化,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干部交流试用期制度和跟踪培养制度,在经费和职数等问题上,要区别情况,尽量倾斜照顾欠发达地区。
干部交流工作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摆在各级税务局党组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使之常态化,才能有效地稳定队伍,凝聚人心,增强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税务征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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