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十)认真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地方的影响。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措施,认真测算和分析好“新法”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汇报,争取省厅的平衡转移补助。积极研究增值税转型、资源税改革及开征环境保护税、物业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准确评价政策调整对我市财政收支的影响,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意见。继续完善激励约束。认真研究转移支付办法,完善激励约束、分类考核、差异管理、奖补项目等考核指标。
(十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及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改革,推进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改革试点。启动支出绩效考评工作试点,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各项改革。
(十二)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分流安置工作。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十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和重大资金的公开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围绕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财政宣传活动,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促进财政稳健运行
(十四)加大消赤工作力度。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新增赤字。推进市、县(区)、乡、村政府化债工作。在继续化解“普九”债务基础上,全面建立政府债务管理体系,锁定乡(镇)、村政府债务,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债务化解。
(十五)积极探索预算稳定调节金管理,切实推进财政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十六)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适时开展财政财政支出追踪问效检查。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体化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严格实施重大投资项目招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适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财务基础管理。
六、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十七)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研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调动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培养求真务实、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干部队伍。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十八)继续推行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培训规划、培训管理,继续加大干部专业培训、后续学习和实践锻炼工作力度,鼓励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