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构建和谐新XX。结合XX镇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机关工作制度。
一、勤政工作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二)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各项工作争创一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干好承担的工作。对于交办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甚至讲价钱、闹情绪。
(三)工作实行办公室负责制。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对本办干部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纳入年终进行考核。
(四)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准确提供资料和报送各种材料。所有上报材料必须逐级严格审查,杜绝漏报、迟报、错报。如因主观原因造成单位集体利益受损或影响单位形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机关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驻村、企业干部每月下村或到企业时间不得少于15天。
(六)镇委、镇政府领导要自觉带头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七)所有机关干部必须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在11月底前交党政办。
(八)干部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一)凡群众来访,实行首接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个接到前来办事群众的书面手续,口头询问或其它形式询问的机关干部为首接首问责任人。
(二)首接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答复或介绍到相关部门及其承办人员,最终使群众顺利办完事或询问人得到准确答复。
(三)对群众来访,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周到,态度端正。
(四)凡群众来信或上级转来人民来信,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登记后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由负责处理的责任人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不按上述规定办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则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累计达三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累计达五次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干部(职工)。
三、公物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具和宿舍内公物由党政办、财政所负责造册登记,加强管理;新购公物必须先登记后使用。
(二)公物清理一年至少进行1次,如出现遗失或人为损坏,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
(三)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新购大宗办公用品,由部门提出申请,党委、政府集体审定,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财政所购买,党政办领取并发放到所需部门。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
(四)办公室用水和接待用烟实行先登记后领用。桶装水由各办公室负责人在党政办签字后领取,瓶装水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领用;接待用烟由财政所负责统一购买,用烟只能由党委政府领导说明接待原因后在党政办签字后领取,其他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在党政办领取接待用烟。
(五)严格公物维修。党政办负责所有公物的日常管理,机关、部门和职工个人的公物维修必须先报党政办,党政办本着及时、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维修;不属于公物范围的维修,一律不予安排和报销费用。
(六)厉行节约。全体机关干部要牢固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和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节约使用水、电,严禁长流水和长明灯。各办公室要加强电话管理,严格控制长途电话,禁止用办公电话拨打声讯电话,如有违反,其产生的费用由相关办公室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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