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依据及说明
本方案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用电安全;防火工作准备充分,一旦有火灾发生,能及时的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编制参考文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16-8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实用电工手册》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一、施工先决条件
1.人员配置
水电工程师各1名:负责施工技术及施工技术方法的指导,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
电工班长1名,电工4名: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检查与用电系统的接驳。负责用电设备的维修及保养;负责随施工及施工现场环境变化而引起线路变动的安装与修改。
电焊工2名:负责现场用水、电的焊接工作。
2.机具配置:
电焊机3台,切割机2台,氧气瓶4个,乙炔瓶2个,万用表3个,绝缘摇表1个,虎台钳1个,电工工具4套。
二、现场动力负荷计算
1.机械设备配置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功率备注
1塔吊台150KWR=50mQTZ63B
2混凝土输运泵台275KWHBT-60,备用一台
3钢筋切断机台27.5KWCJ5-40
4钢筋弯曲机台12.8KWWJ40-1
5钢筋调直机台19.5KWGJ4-14/4
6对焊机台1100KVA
7圆盘锯台22.5KWMJ106
8手提电锯台43KW
9混凝土振捣器台61.5KW配振捣棒20根
10平板振动器台33KW
11电焊机台2100KVABX1-330
12电焊机台111KVA
13潜水泵台84.4KWQY-15
14无齿锯台22.2KW
15龙门架套215KW含卷扬机
16冲击钻台21KW
17照明20KW
18砂浆搅拌机台27.5
2.动力负荷计算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多台设备同时运作,计算如下:
1、施工现场用电量计算
P=1.1(K1*∑P1/cosф+K2∑P2+K3∑P3+K4∑P4)式中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P1―电动机额定功率(∑P1=273KW)(详见上表)
P2―电焊机额定功率(∑P2=311KVA)(详见上表)
P3―室内照明容量(∑P3=5KW)(详见上表)
P4―室外照明容量(∑P4=15KW)(详见上表)
cosф―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取cosф=0.75
K1、K2、K3、K4―需要系数,取K1=0.4、K2=0.4、K3=0.5、K4=0.7
则P=1.1(0.4*273/0.75+0.4*211+0.5*5+0.7*15)
=243KVA
IJ=(K*P*10*33)/(31/3*380)=295(A);K=0.8
选3*95+2*35绝缘铜芯线埋地到总配电箱
四、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必须按TN-S系统设计要求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施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甩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置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箱)与控制屏(箱)的金属框架;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塔吊机座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保护接零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总配箱应设隔离开关、总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应设熔断开关、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总开关、分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及电设备(含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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