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素质方面:
(一)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好。市、县分支行每年1月15日前分别向省、市分行上报全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撰写的学习心得不少于2000字。市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省分行级以上金融刊物发表1篇1500字以上个人撰写的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县级支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省分行级以上报刊发表1篇800字以上个人撰写的文章。
(二)领导班子执行力强。对上级行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能做到贯彻坚决、行动迅速、执行得力,无搞擅自变通、打“擦边球”、弄虚作假、虚报假数字和假绩效等现象。对上级行交办和本级行议定的重要事项,本级行领导班子要明确专人跟踪督促落实进度,并能及时上报、反馈和通报。
(三)领导班子成员事业心、责任心强,履职情况好,工作中未出现较大失误。市分行领导班子对县级支行班子成员和市分行中层干部管理严格,所辖各县级支行班子成员和市分行中层干部中本年度无受到行政和党纪处分人员。县级支行领导班子抓内部管理严格,全体员工中本年度无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市、县分支行本级领导班子中各成员本年度无任何被上级行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县级支行支委会按时健全配齐三名成员,县级支行副行长兼任部门主管,并履职到位。
二、经营业绩方面:
(一)市分行本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在全省的排名列前5名,县级支行本年度“争先创优”考核一般应达到标兵行标准。
(二)严格执行总行《廉洁办贷十不准》规定,市分行所辖各县级支行本年度均达到“四无”创建标准。市、县分支行本级连续2年以上达到“四无”创建标准,且本年度不得出现新增不良贷款、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
(三)按照“又好又快,好字当先”的要求,切实做好业务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防范工作。市分行成立规范化管理督导组,每月对辖属县级支行进行督导检查,并有台帐登记,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讲评和督导改正。县级支行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班子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有工作台帐记录。
三、团结协作方面:
(一)市、县分支行党委、党支部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并能切实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有党委、支委会议专用记录本,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每次都有详细写实的记录,且记录要素完备。市分行所辖属各县级支行本年度均未发生重大事项不按议事规则和程序研究决策的问题。市、县分支行本级连续2年未发生重大事项不按议事规则和程序研究决策的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落实,每年能按上级行要求召开,能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有专用记录本,并有详实的记录,班子成员有书面发言材料。会前有征求意见的原始资料,会后有向上一级行上报的完整材料和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年底向规定范围内的员工通报(市分行向市分行机关员工及辖属县级支行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县级支行向本行全体员工通报)。
(三)“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维护班子的团结,无“一言堂”现象。班子其他成员自觉支持“一把手”的工作,促进和维护班子整体的统一,能够形成合力。班子成员中没有搞个人恩怨、闹不团结和工作不配合的现象。
四、作风形象方面:
(一)市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挂钩联系行和下基层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深入挂钩联系行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3次,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市、县分支行的企业文化建设,在抓视觉文化、发展文化、管理文化和人本文化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达到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
(三)市、县分支行建立行长接待日制度,接待日工作有记录。市分行每半年、县级支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员工思想状况分析会。市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一次的“下访”制度,有针对性地与市分行机关和县级支行的一线员工进行谈心交流。县级支行领导班子成员中,“一把手”每年要与全体员工谈心交流一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季度要与分管部门员工谈心交流一次。
(四)市、县分支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能自觉、及时执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没有介绍、推荐物品供应商、工程承包商等不良反映。能坚持勤俭办行,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不搞超标准装修。
(五)市分行“一把手”同下级行主要负责人定期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谈话有记录。市、县分支行班子成员每年一次的述职述廉报告,能分别及时上报省、市分行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六)领导班子本年度民主测评中满意率在85%以上,班子中各成员本年度民主测评中称职率在80%以上。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1.未制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计划、会议分析制度、检查指导和阶段考评制度的;
2.中心组学习未达到省分行要求,民主生活会未按规定召开,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未按议事规则和程序,以及民主测评中班子或班子成员测评结果未达到规定的;
3.市分行党委在干部提拔任用中违反《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任免程序,或因工作不深不细、考核失察“带病上岗”,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班子成员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班子不团结、矛盾突出,以及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且被查实的;
5.经营绩效未达到规定的排名、标准的;
6.“四无”创建未达标,或违反总行《廉洁办贷十不准》规定,或出现新增不良贷款、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的。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