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开展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在学生中保持在100%。
③按时向创卫办报送《早操检查统计表》、《眼保健操检查统计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学生个人卫生检查统计表》、《教学用房卫生检查统计表》等创卫业务工作表格。
④校红十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及所辖人员及区域卫生。
4.总务处:
①除"四害"工作:除"四害"工作计划、总结,爱卫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向校创卫办报送《除"四害"监测表》、《四害孳生地调查表》、《除"四害"检查统计表》、《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日产垃圾清运情况检查记录表》、《厕所卫生检查表》、《教室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饮水机、洗漱设施卫生检查统计表》。
②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名单,保洁人员和工作责任书,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
③环境保护:创建绿色学校计划、总结,教职工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保持在100%,学校绿化面积、示意图和保养制度。
④食品卫生管理:上级下发的食品卫生管理文件、复印件资料,学校师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学生清洁区除外),学校卫生设施配备与维修。
5.年级组、班:
①按各处室要求配合完成有关创卫表格的填报。
②负责本年级和本班学生健康知识、创卫知识、环保知识的普及,确保普及率达到100%。
③全面负责本年级、本班级的卫生达标工作,不留死角。
6.教研组:
①执行各处室有关创卫工作的安排
②所辖办公室环境卫生的达标
7.教师、职工个人:
①执行校创卫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
②根据所在处、室、组的具体创卫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责任追究方式
(一)对教师、职工(个人)的责任追究:
1.在校创卫办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名列后三名一次的给予个人通报批评和减发当月结构奖50元;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者给予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对所属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发处、室、组负责人当月结构奖100元。
2.对校创卫办检查中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整改不力,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明显变化的、对校创卫办发出的整改通知落实不及时、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一次的,给予诫免谈话和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给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减发各处室负责人当月结构奖200元并取消本部门年终评优资格。
(二)对处、室、组(部门)的追究:
1.不按工作目标责任按时向创办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一次的,给予报送部门通报批评一次,并减发处、室员和直接责任人人员当月结构奖50元。
2.对上级创卫办检查出的问题,经校创卫办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力一次者,给予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
3.按工作目标责任应开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