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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能处室协调机制
制定奖惩制度。对政出多门,互相扯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拒不接受新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经过协调和批评教育仍不改的,取消该处室负责人的当月管理津贴,处室所有人员的超劳报酬奖当月只发50%,取消当年的精神文明处室审报资格。对因扯皮推诿、抢揽职责、拒不办理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医院整体计划目标实现的,撤消该处室负责人的职务,当事人调离机关工作岗位,扣罚该处室当月的超劳报酬奖,取消当年的精神文明处室的审报资格,扣罚该处室所有人员年度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遇有违法行为的,按司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