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调度随时和票房、班组长联系,掌握动态,一旦出现运力不足的情况,马上调动应急车辆,现时平时要及时和应急车辆保持联系。
6)、为缓解运输压力,根据节后旅客流向特点,在取得对方车站同意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压对方班,放空回来,一般情况下,省内当天返回,省处2天往返。
7)、为保证经济效益,在旅客增多,车辆暂不够的情况下,还是要预售客票,但要根据掌握车辆情况,预测车辆到站时间,制定相应的售票班次计划,同时安排专人做好旅客的思想解释工作,热情回答他们的问题,并做好取暖、饮食、住宿等安排。
8)、车辆回来后,按调度排班原则安排班次,候车室候车旅客尽量按班次时间顺序由站务员引导上车,不要出现一窝蜂拥护上车现象,造成安全事故和乘车矛盾。
9)、必要时,组织人员在公路上拦劝兄弟单位车辆,请求协助,但必须注意自愿的原则。
4、所有参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必须熟悉春运的有关制度、规定、要求、服从调度,听从安排,做到文明,优质,确保行车安全,让旅客走得放心,走得舒心。
5、春运证、线路牌绝对禁止转借给个体经营户或外司车辆,一经发现,取消其车辆的跨省春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春运证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人领取、专人发放”及“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建立发放台账,完善有关手续,凡使用春运证及借用班线牌的车辆,节前领用时交纳押金5000元,按每天使用费300元计算,从押金中扣除,另按每趟次收取劳务费和税金400元。车辆回来后,必须及时将春运牌、证交回车站,并补足押金,下次包车前再行领取。节后领用公司春运证、牌的车辆不再收取使用费,一律到车站统一补票。
7、车站及经营科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旅客高峰期实行先到先排班,春运末期,旅客流量不够时,应优先安排按正班正点运行的车辆配载。
8、必须做好“三禁品”检查及车辆进出站登记制度,保证站场进出口大门及停车场通道的畅通,维护站场内的秩序,确保车辆顺利的进出站场,不得出现堵车堵门现象。如发生问题,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责任。
9、严格控制载客人数,按核定座位售票,严禁超载。由服务员清点人数,运管办严格把关。如驾驶员将旅客使出站外强行超载者,发生后果一切自负。
10、严禁打击“票贩子”,车站安排专人配合观音桥派出所驻站发警在站场巡视,经发现有“票贩子”和拉客、偷客现象,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会同运管、公安等部门对外面私设站点,倒买旅客的现象严厉查处,争取杜绝此类现象。
12、春运期间运管稽查人员上路设卡,流动稽查,日常发班的车辆,进行检查,对私自加班包车的车辆严格查堵和记录,各参运车辆要密切配合,服从检查,拒绝接受检查的驾驶员,每次处以1000―2000元罚款,稽查点每天将检查情况向春运小组汇报一次,便于日后对违规车辆实行处罚。
五、劳动纪律与卫生管理
1、春运期间取消请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
2、春运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否则取消全年的通讯费。
3、全体工作坚守岗位,明确责任,严禁脱岗、溜岗,并要处理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严禁推脱,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春运期间严禁打牌赌博、酗酒。
5、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班时间为自己或与自己有关关的车服务,当已方的车与车站发生矛盾时,要带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否则给予处罚,严重者作下岗处理
6、禁止在工作中徇私舞弊,长途短开,将票款拒为私有者,必须按5倍赔偿票款,并作下岗处理。严禁敲诈勒索,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严重者作下岗处理。
7、春运期间工作人员如需加班,必须服从安排,如有不到者,予以处罚100元。
8、设立意见箱,凡受到投诉的,经查实给予赔偿或下岗处理。
9、站场卫生:必须保持站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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