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写作大全

税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fanwen
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信息工作不力,未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七、奖励方式

  凡被市局以上机关采用的信息,对其作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市局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5元。

  (二)XX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20元。

  (三)青岛市局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50元。

  (四)省国税局或青岛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100元。

  (五)总局或省委、省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200元。

  (六)中办、国办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400元。

  (七)各类信息凡是被市局和上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倍奖励;同一篇信息被上级机关多头采用和批示的,按最高采用和批示层次计发稿酬。

  八、考核方式

  信息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单位提报的税务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考核,按季通报信息采用数量和得分情况,按季度考核。凡信息单项考核达到规定分值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得满分;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折算扣分。折算公式:

  目标管理考核信息总分值

  扣减分值=X(考核基数-实际得分)

  信息考核基数

  九、本《办法》由XX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X国税办[XX]4号)执行至XX年X月X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