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党风廉政建设(40分)
按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
由市纪委、监察局考评。
(十八)政法工作(60分)
按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考评。政法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如对某乡镇实行“一票否决”需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由市委政法委考评。
(十九)农村“三大纠纷”调处工作(30分)
1、力争实现当年发生的“三大纠纷”当年调处完毕,不留积案。
2、抓好农村“三大纠纷”各方面的思想工作和监控工作,不出现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
完成以上任务计30分,不完成任务单项扣5分。由市调处办考评。
(二十)党管武装工作(20分)
1、把武装工作列入工作总体规划;落实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费(包括训练、征兵、宣传等)。
2、完成民兵整组、训练及征兵等工作任务。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2分。由市人武部考评。
(二十一)民政工作(20分)
1、抓好救灾救济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查灾、核灾、报灾及时准确,救灾粮款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认真做好灾后水毁民房重建工作,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深入灾区调查研究,做好群众生活安排,不因灾发生非正常现象。认真、及时做好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2、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按时足额兑现军属优待金,优待面达100%。优抚对象抚恤金按标准发放,优抚事业经费足额到位。
3、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县)市活动,巩固提高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社区组织机构完善,积极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
4、做好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工作。各乡镇老龄工作机构落实,聘请有老龄专干,老龄工作经费有保障;有老年学习、活动场所;各村委(社区)成立有老年人协会,并正常开展活动,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2分。由市民政局考评。
(二十二)信息、保密、信访、市志及档案工作(27分)
1、把信息、保密、信访、市志及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完成任务计2分,不完成任务扣0.5分。
2、加强信息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避免迟报、瞒报、漏报。每年报送信息达20条以上。完成任务计5分,报送信息量不到任务数扣1分,有迟报、瞒报、漏报每起扣0.5分。
3、有合格的保密员(须有上岗证),每年有计划、总结;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各项保密制度,准确确定保密要害部位,保密设施建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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