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4.在进行有危险性试验、试制时,要与安全部门联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1班、组长(生产1、2、3组)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1.认真执行公司、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制度。
3.11.2.对班、组员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3.11.3.负责对新调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且将安全教育做为日常班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做到时时讲、天天讲。
3.11.4.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
3.11.5.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3.12设备动力组安全生产责任
3.12.1.贯彻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12.2.负责做好上岗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
3.12.3.负责组织经常性设备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和存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3.12.4.组织并参与较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对事故的统计、上报,做到及时、正确。
3.12.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不断提高设备安全水平。
3.12.6.负责会同安委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等)的例行专业安全技术检查,并记录在案。
3.12.7.安装检修设备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并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有效。
3.12.8.在新装、改装设备时,负责审查安全技术,完工验收前,要求在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审核后执行。对外购或自行设计的设备组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评价。
3.13.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3.1.严格遵守各自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制度。
3.13.2.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3.13.3.工作前要想一想,要不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有没有工作危险。
3.13.4.坚持劳动生产、安全第一。
3.13.5.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3.13.6.认真搞好本岗位“5S”工作。
3.14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4.1.督促、协助各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3.14.2.对公司、部所辖区域的安全向公司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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