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帐务核对、盘存及报废处理
1、每季度制造部、质管部与财务科进行一次帐务核对。
2、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年终进行总盘点,工装、模具、夹具由制造部牵头,检具由质管部牵头,开发科参加,财务部监盘,要求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若出现帐帐不符、帐实不符,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的报废(价值在1000元以上),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开发科确认,报财务部批准后方可报废,并据以下帐。报废后的工装等报综合科测算材料成本后移交金工车间统一处理,以便对其中有用部分(上下模板等)进行再次利用。
5、负责编制工模夹具使用寿命分析表。根据台帐记载,每半年编制一次工模夹具使用情况分析表,分析使用周期、使用寿命、每件产品摊销额,报综合科存查,用于产品的报价及成本控制和分析。
(七)、工装、模具、夹具、检具等使用寿命分析
制造部、质管部负责编制工装、模具、夹具、检具使用寿命分析表。根据台帐记载及盘存结果,每半年编制一次工模夹检具使用情况分析表(特殊情况),分析使用周期、使用寿命、每件产品摊销额,经财务科审核后报综合科存查,用于产品的报价及成本控制和分析。
五、本办法从二00四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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