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上规定的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外派在某地区任职未满半年,无重大失误岗位不调整;每个季度根据外派绩效考核平均分进行一次季度排名,排名结果作为调岗的依据。
2)、全国区域性岗位调整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月外派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相应做岗位调整;同一地区任期满一年者,原则上都要进行区域调整。
3)、销量较多的地区由一个外派和渠道助理重点管理;销量适中的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进行管理;若干个销量较小的地区由一个外派统一管理。
(二)、具体内容如下:
1.以上规定适用对象:所有外派人员
2.外派人员的划分(包括一站通):
一类―外派客户经理员
二类―外派备件管理员
三类―外派技术人员
3.地区划分原则:
一类地区―销量达20万或该地区销售机器10万以上且所销售主要为高故障率机型的地区
二类地区―销量介于10~20万之间的地区
三类地区―销量少于10万的地区
4.外派分配原则:
一类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管理,同时,渠道助理重点协助
二类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管理
三类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管理多个相邻的三类地区
注:建立了一站通的区域,因为一站通的职能已经大部分取代了外派的日常工作,所以,外派人员的分配按三类地区原则分配。
5.外派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周期:每半年1次
在以上规定的执行过程中,外派人员岗位调整中的工作交接必须严格按“外派调动或离职工作交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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