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停车,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套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同时,应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起重设备及材料要求
施工企业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其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塔式起重机应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档案,各种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施工工艺要求,并且经企业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另外,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从业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包括起重机司机、拆装人员、指挥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操纵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塔机在使用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绑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装装得太满或捆绑不牢不吊。另外,有相关疾病妨碍塔机作业的不得从事塔机相关工作,如:色盲、癫痫、心脏病、高血压、耳聋等等。塔机从业人员应了解机械的基本构造和参数、安全装置及使用技术要求等内容。其中塔机的基本参数有五项:⑴工作幅度;⑵起重量;⑶起重力矩;⑷提升高度;⑸轨距。塔机的安全装置包括:⑴起重力矩限制器;⑵起重量限制器;⑶起升高度限制器;⑷幅度限制器;⑸塔机行走限制器;⑹吊钩保险装置;⑺钢丝绳防脱落装置;⑻夹轨钳;⑼回转限制器;⑽风速仪;⑾电器控制中的零位保护和紧接安全开关。
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对塔机超过使用年限经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的应予强制报废,并做好备案手续。
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塔吊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检查是否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以及施工企业是否按装拆塔机资质的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等。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塔吊,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进行整改。
塔机的设计、开发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塔机的安全生产。笔者也认为,安全主管部门在塔机制造、设计方面应加大监管力度,从塔机产品的质量源头抓起。塔机的设计开发单位有无设计资质、塔机的设计是否经过设计评审和设计确认,这些都是影响塔机的设计、开发质量的重要环节。可实行塔机的设计、开发的准入制度,确保塔式起重机设计、开发的可靠性,优化设计。
塔式起重机的相关材料(包括:钢丝绳、油料、卷筒、滑轮、吊钩、结构件、地脚螺栓、高强螺栓及相关电器等等)的质量应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报废产品。某些塔机生产厂家为降低制造成本,不严格按照设计标准选材,造成塔机安全性能降低,留下事故隐患,这种现象应杜绝。另外,塔机地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塔机的安全生产应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使作业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塔机的安全生产应落实相关制度,其中包括:塔机安、拆质量管理制度,塔机安、拆安全管理制度,塔机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塔机安、拆前零部件检查制度,塔机安装自检与验收制度,塔机安、拆检测验收制度,塔机的使用及其保养制度,塔机安、拆档案管理制度,设备建材部塔机安全检查制度,设备建材部安全技术教育制度,塔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设备建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专(兼)职质安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拆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等等。相关塔机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制约力度有着重要的作用。塔机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塔机做到严格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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