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罐的使用、维护与检查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经常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养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大罐装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罐耳轴或使吊车长期超负荷吊运而损坏。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他重物在罐体或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或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体应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铁、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2.责任分工(按使用单位)
(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铁水罐、半钢罐、钢水罐的使用和维护,并对罐耳轴和吊车板钩抹油。
(2)大罐使用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大罐的使用情况,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及时报生产部鉴定处理。
(3)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由使用车间有关人员参加,对大罐及耳轴进行全面检查。
(4)生产部负责每年联系钢研究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5)大罐产权归使用车间,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车间对大罐的安全使用。机动科负责大罐的日常检修及备品备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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