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施工班组班前班后检查,班组之间开展自检、交接检。
4.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2. 脚手架、卸料平台的搭设和防护。
3. 塔吊、搅拌机及其它施工机械的安全运行、防护装置。
4. 施工用电的架设与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四口、五邻边的防护情况。
6. 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存放,使用安全距离。
7. 防尘、防毒、防火、治安、厕所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8. 大型机械安装后先自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检查记录
1. 公司和项目部检查按JGJ59-99标准记录评分,文明施工按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十条标准评分。
2. 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在《施工日记》上记载。
3. 设备检查、机械检查使用专门表格记录。
(四)隐患整改、复查
1. 查出的隐患逐项登记备案。
2. 查出的隐患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人头具体负责整改。
3. 检查中对有即发性危险隐患,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4. 根据“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定的时间进行复查。
(五)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为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经项目部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1.奖励制度:
1)每月25日班组例会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取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优秀班组,项目部对该班组一次性奖励500元;
2)在施工中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安全效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50~500元;
3)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醒项目部并杜绝了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50~1000元;
4)在施工现场因表现优异杜绝了项目部的财物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50~500元;
5)施工过程中举报其它人员或班组的违章作业,根据被举报者的情节轻重及处罚金额,奖励举报人处罚金额的50%;
6)为维护项目部的公共利益而受伤,项目部全额承担医护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50~1000元;
7)其它使工程施工达到安全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2.惩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元/人次,各班组一次有5人未戴安全帽,处班长罚款50元。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30元/人次,超过3人未系好安全带,处班长罚款100元。
3)严禁高处抛物,违者罚款30元/人次。
4)严禁酒后作业,违者强制劝其离开施工现场并处罚款20元/人次。
5)非持证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违者罚款50元/次,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6)施工现场嬉笑打闹影响工作、危及安全罚款20元/人次。
7)严禁私自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志牌,违者罚款20元/次。
8)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并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0~500元。
9)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内,违者罚款20元/人次。
10)外来人员在现场会客必须在门卫室内,如有违反此规定者处被访者罚款20元/人次。
11)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罚款20元/人次。
12)上班前班组兼职安全员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未执行者罚款30元/次。
13)建筑物及生活区域内随地小便罚款1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清扫干净。
14)穿拖鞋、高跟鞋上班20元/人次。
15)材料堆放整齐,周边清理整洁,违者处施工班组罚款50元/次。
16)每天工完场清,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灭,违者罚款10元/次。
18)施工现场使用机械,人走机停,违者罚款50元/次。
19)上班佩带好工作证,违者罚款5元/人次。
20)宿舍未做清洁(每天上午9:00检查),扣20元/次;
21)床上用品等不整洁(每天上午9:00检查)扣10元/次;
22)违规使用电炉、“水乌龟”等用电器具,扣200元/次;
23)打架斗殴,扣200元/次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24)偷盗财物,扣200元/次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25)以上违规行为经指出后责任人或责任班组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全额承担;
26)凡以上条款未包含的而又属违规、违章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套用以上条款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7)凡违反以上条款者,本着先指正后处罚的原则,对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直至勒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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