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砌筑烟囱、炉灶时,要选择合适的建筑材料,砌筑应在粘土浆中掺入适量的砂子,防止炉 体、烟道因材质不良而开裂漏火。
(二)炉灶、烟道与建筑可燃构件和其他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金属炉体、炉筒与周围可燃构件的距离应为70-100cm。砖砌炉灶的门与可燃构件的距离应为37cm,火墙为30-37cm。若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应用石棉瓦、砖墙、金属板等不燃隔热材料隔开一定距离。
(三)烟囱在闷顶内穿过保暖层时,在其周围50cm范围内应用难燃材料作隔热层隔热阻燃。隔热层应高出保暖层60cm以上,保暖层上最好盖炉灰。烟囱表面刷上白浆,并不得在闷顶内开设烟囱清扫孔。烟囱应高出屋面,以防止烟囱火星穿过屋面的瓦缝进入闷顶起火。
(四)火炉周围不要堆放碎纸、柴草、塑料、泡沫等可燃物质;不要在烟筒上烘烤衣物、被褥等可燃物,周围最好要存些水,以备灭火之用。
(五)炉灶内掏出的炉灰要等冷却后再倒到外面,如无地方存放需要马上外倒时,要用水将带火炉灰浇灭,将灰浇湿,然后把炉灰倒入灰坑内,以防万一热灰、火星燃着易燃物造成火灾,
(六)使用炉灶时,严禁用煤油、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引火。并注意此类易燃物体的存放、使用要与煤炉 隔绝。
(七)金属烟囱与墙内烟囱连接时,插入的深度不应小于10厘米,两节烟筒互相套接时,搭接的长度不应小于烟囱的半径。接缝部位要用泥封死封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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