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隐患的定义:
凡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行为或状况,均是火灾隐患。消防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规范,其中认定火灾隐患,以引用消防技术规范条款居多。
二、检查的要求
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着制式警服,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完毕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阅后签名。
发现火灾隐患且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制作《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送达。
整改期限届满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经复查确认未整改的,应当立案查处。
三、73号令规定的检查内容
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监督抽查时,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以上方面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即为火灾隐患。
四、单项内容检查
1、建筑与场所的手续检查。到一个单位检查,首先可查看该单位房屋建设是否有消防审核和验收手续(建议对新建的建筑查看,老建筑不必查看),如果是酒店、旅馆、商场(店)、市场、舞厅、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可查看其是否在开业前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如没有,则违反《消防法》。
2、建筑物使用性质检查。《消防法》规定,未经消防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如将原设计为住宅楼改为酒店(农家乐)的,原设计为办公楼改为旅馆的,原设计为菜市场改为商品市场的。文化路永兴综合楼原设计为办公楼,后来上两层擅自改为冉锋武术幼儿园,被责令搬迁。
3、安全出口检查。
一是安全出口数量检查。一般公共场所都要求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但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场所(如小型网吧)可以设一个安全出口。
二是安全出口宽度检查。安全出口宽度一般不小于1.4米,尤其是主要安全出口。
三是安全出口门的开启方向检查,要求一律向外开。
四是畅通情况检查。要求一律畅通,不得上锁、堵塞、有障碍物,或设置门槛。
五是安全出口之间距离检查。原则要求两个安全出口设置在相反方向,有困难时,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否则视为一个安全出口。
六是安全出口标志检查。公共场所安全出口要求有能发光的出口标志,一般安装于门头上,或其他便于人流看到的地方。
4、疏散通道检查。疏散通道指走道、走廊、楼梯间。
一是检查畅通情况,要求不得上锁,不得堆物,或设置其他影响疏散的设施(如凉衣服的)。
二是通道宽度检查,一般要求能保证两股人流行走(1.4米),困难时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1米。
三是出口方向标志检查。疏散走道达到20米或有拐弯时,应在其适中位置安装带有箭头的指示出口方向的标志,一般安装于1米以下的墙面、地面,有困难时可安装于走道上空便于看到的位置。
四是应急照明灯检查。一般公共建筑楼梯间或走道均要求安装火灾应急照明,安装密度要求能照亮地面,保障人流疏散。
5、消防车道检查。
一是畅通情况检查。要求消防车至少能到达目标建筑物的一面,不得有急拐弯,其间不得有摆摊设点的,乱搭乱建的,4米以下净空内不得设置突出的雨棚、管道、电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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