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对实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安排生产作业计划,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及“二防” “三废”(防尘、防毒,废气、废渣、废液。)措施纳入生产计划,严格考核。
(3)在安排计划、调度生产的同时,要严格执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4)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制止并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生产。
(5)在组织新产品试制、产品试车、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从事临时性的危险的作业的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采取措施,达到安全可靠,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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