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通常是指汽车车祸,如今已成为社会公害,是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预防车祸是全人类的重要课题,提高防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一)车辆遇险时的一般应对方法
双手紧紧握住前排座位或扶杆、把守,低下头,利用前排座椅靠背和双手臂保护头面部。翻车和坠车时,应迅速蹲下身体,紧紧抓住前排座位的座脚,尽量使身体固定在两排座位之间,随车翻转。
若事故车辆尚在行驶中,乘客不要盲目跳车,应待车辆停下后再陆续撤离。
(二)现场呼救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迅速进行自救或互救。
1、现场抢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先人后物: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物;
先重后轻: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
先人后己:尤其是驾驶员、乘务员等要积极组织抢救乘客,不能先顾自己。
2、抢救的基本顺序
(1)现场呼救。利用附近的电话向公安、交通、医疗救护部门呼救,或就近向企业、部队机关等单位紧急求救,也可拦截过往车辆求救。
(2)现场抢救。遇伤员被挤压夹嵌在事故车辆内时,不要生拉硬拽,而应当机械拉开或切开车辆,在救出伤员。遇车辆压住伤员,不要轻易开动车辆,应用顶升工具或者发动群众抬起车辆,在救出伤员。
(3)现场急救。伤员救出后,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急救,再转送医院。
(三)发生车祸后,司机应采取的三个步骤: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关上相撞车辆的点火开关,钥匙要留在点火开关内,便于稍候移动车辆;检查每辆汽车的手刹是否拉紧;在车祸现场不要吸烟,以免引燃油箱。同时,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路在100米以外,普通公路在50米以外)。
2、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需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车辆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救助。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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