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会有这样或那样类似的经历:在数人数的时候常常会把自己给漏掉。也就是说,人常会不由自主地疏忽自己。数人数的时候疏忽了,尚且可以重来再数,倘若是在安全上把自己给疏忽了,那问题就严重了。
有一则安全故事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问题。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位老人常常坐在马路对面的石凳上纳凉。一天,她看着不远处的人行道旁有一堵墙,总觉得它马上要倒塌的样子,出于好心,老人总是善意地对经过的她身边的人说,让他们别靠近那堵墙。1天、2天、3天过去了,什么意外也没有发生,老人产生了好奇,第四天,老人不由自主地靠近那堵墙想探个究竟,结果就在她靠近那堵墙的一刹那,墙突然倒塌了,老人被压在了石堆下……
这个故事不禁令人反思:为什么人总是能够清醒的提醒别人,然而轮到自己的时候住住就犯湖涂了呢?
联想到安全生产工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些人,总认为“两票三制”是做给别人看的,而不是自身的需求,因此,管理层如果抓得不严,自己也就能省事就省事,所以才会出现无票作业等违章行为。熟不知,认真地执行“两票三制”即是对别人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负责。一些人认为规程考试是做给领导看的,因此,对于规程考试从来不上心,应付了事。孰不知,规程考试正是为了检验个人对于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为了警醒自己时刻牢记安全。有一些安全监督者,在执行安全监督的过程中常常会忽视对自己的安全管理。比如:在办理工作票时,常忽视到现场检查安措的责任……凡此种种情形在一些企业不在少数,究其原因还是个人疏忽了安全对自身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中的“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已、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其中要做到“不被他人伤害”,就是倡导个人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它与以上那则老人的故事以及现今一些忽视自身安全思想的道理同出一撤。也就是说“伤害”除了主动行为,还有被动形式。而要破除“被动伤害”往往需要比“主动伤害”更需一种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拥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就是每分每秒都应对安全有足够的重视度,不能疏忽,这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所必须的,也是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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