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稽查作为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各个环节都包含着行政执法的要素。由于监督行政主体法律关系的日益完善,要求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必须以程序合法为基础,规范专卖稽查管理的各环节。针对当前烟草专卖稽查在无证经营的管理、经营场所的检查、违法行为的追罚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善等问题,结合现状我们应该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收集确凿证据,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追溯的有效期限为两年。但目前的烟草专卖稽查,在无证经营的管理和违法行为的追罚两方面却存在着明显的执法不彻底:先卖烟后办证的畸形“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严重的影响了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只处理正在发生的案件,不处理过去已经发生过的案件,使违法违纪业户长期存有侥幸心理。烟草专卖稽查要想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就必须狠抓无证经营的管理和违法行为的追罚,强化执法的严肃性。而这其中,充分收集确凿证据,是对这一稽查管理手段最强有力的支撑。另外,在检查过程中,制作勘验笔录、收集必要的视听资料,也有利于准确地界定经营场所,确保查处案件不至于违法,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2、规范专卖稽查管理的各环节,确保程序合法
我国虽然没有颁布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但在《行政处罚法》中对办案的各种程序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违反程序规定,对整个案件的处理会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执法日益规范的今天,我们的烟草专卖稽查管理必须力求在询问、送达、听证、复议等各个执法环节不出现任何的纰漏,确保程序合法。
3、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
烟草专卖稽查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涉烟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再违法违纪。这一使命间接地要求专卖稽查管理人员在处罚时,必须考虑涉烟管理相对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意味着专卖稽查管理不能搞一刀切,要以“打击一部分、管理一部分、教育一部分”为总的案件处理原则,合理的运用自用裁量权,从而更好地达到管理的目的。
4、做好文字材料的整理,确保案卷制作规范
烟草专卖稽查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手段,它只有通过文字材料才能够得到痕迹化的体现,而这其中案卷的制作更是这一体现最典型的表现形式。这也就意味着案卷制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专卖稽查管理的优劣,甚至是合法与不合法,将案卷制作好坏提升到合法与不合法的高度,也是形势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因此,在专卖稽查管理当中必须要确保案卷制作的规范。
总之,专卖稽查管理要想更好的适应新的执法环境,就必须坚持执法规范化、与此同时专卖稽查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素质,进而优化专卖稽查管理,确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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