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的典范,奉献的楷模
――记模范共产党员罗应禄
罗应禄同志生前是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内保科副处级侦察员。1941年出生于四川省忠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960年参军,1961年入党,1968年转业到南关区公安分局。他二十五年如一日,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把满腔的热血无私地奉献给了人民的公安事业。他生前曾两次受到分局嘉奖,两次被市局评为优秀政工干部、6次被市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荣立三等功,并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派出所指导员称号。
1993年2月15日晚8时45分,年仅52岁的罗应禄同志,因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过早地离开了他为之倾注热血的公安事业,离开了他深深眷恋的战友们。罗应禄同志逝世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驻长各新闻单位相继报道了他平凡而感人的事迹,长春市公安局命名他为模范人民警察,公安部也追授他“二级英模”称号。
青山逶迤铸警魂,绿水不息寄哀思。罗应禄同志虽然走了,但他却为我们留下了闪光的足迹和深刻的人生启迪……
一、恪尽职守、忠职尽责
罗应禄同志常说:“自己是个共产党员,无论在啥地方,都要像个党员的样子,扎扎实实,勤奋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曾连续七年被评为五好战士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1968年4月,罗应禄同志由部队转业来到南关区公安分局桃源路派出所。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每天吃住在所里,没白天、没黑夜地和同志们在一起摸爬滚打,几任所领导谁也说不清老罗八小时以外干了多少工作,都说:“老罗干工作没比的”。
为了做好工作,他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并且写下了几万字的心得笔记,在他珍藏的马列著作中划遍了圈圈点点,从中汲取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同时,他运用部队的政治工作经验,结合派出所的实际,努力探索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摸索建立了派出所民警的《干部管理档案》,上面详细记载了每个同志的自然情况和家庭情况,以及各个时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搞好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南关分局曾宣传推广了他的做法。
老罗以火一样的热情认真做好民警的思想工作。他经常找同志们谈心,交流思想,交流感情。对有缺点毛病的同志,他及时帮助教育。当时所里有一名同志好喝大酒,不仅在家喝,就是工作时间也喝,有几次喝多了,影响很不好。老罗经常同他谈心,帮助他分析喝酒对身体的危害和对工作的影响。开始这位同志不以为然,后来老罗又进行家访,让他爱人帮助做工作。十几次谈心、家访,使这个同志很受感动。在工作中,为了帮助他改掉这个毛病,还坚持与他下委一起工作。后来,这位同志改掉了不良的习惯。他调离这个所后,还经常与老罗保持联系。当得知老罗病故的消息,赶到分局要和同志们去送葬,但车已经走了,就自己花钱打出租车赶到朝阳沟,以表达对罗应禄同志的感激之情。
作为派出所的领导,他带头搞好班子团结,配合所长工作。他所在的派出所所长换了好几茬,但每个新所长来接任时,他都详细向所长介绍所里和管区情况,工作配合得十分默契,从来没有红过脸。凡是搭过班子的,一提起他,都说他是个好同志。他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艰苦工作抢在前,危险时刻冲在前,为民警做出样子。在1985年7月的防汛期间,连续十几天阴雨连绵,伊通河水暴涨,水位离坝顶只有半尺。派出所承担伊通河拐弯处120多米险段的防护任务。老罗当时正发烧打吊瓶,他带病坚持工作,带领民警,奋战在抗洪抢险的第一线。他冒雨光着脚和同志们一起在堤坝上。有一天下午,突然,河堤边上一家房子的山墙被水泡倒了,屋里的鞋和盆子都漂了起来。老罗见状,带领同志们趟着齐腰深的水冲向危房,往返几次,迅速搬出屋里的东西。最后,一个18、9岁的傻孩子说啥也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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