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7月,为了加强分局收审所工作,组织上把他调去当教导员。当时,收审所的工作任务很重,一方面收审所正在搞基建,另一方面又要带好新组建的民警队伍,还要搞好看押人犯和审查工作。他没有辜负组织的期望,对工作尽职尽责,以所为家,经常十几天不回家。
对民警队伍,他抓的紧,管的严。当时所里有一名同志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散漫,老罗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他很快安下心来,积极工作,破获了发生在锦州市的两起特大杀人案,荣立三等功。老罗还和同志们一起,起早贪黑搞基建,使收审所初具规模,变成了花园式的文明所。每当谈及这些,人们都说,这里有老罗的一份功劳。
此间,经医生诊断,发现老罗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为照顾他的身体,91年初,组织上将他从收审所调到内保科当外勤民警。岗位变了,地位变了,但老罗的作风没有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家住二道区东盛路,离单位有十几里路,每天都提前半小时上班,打水、擦地,为同志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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