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6月,连续几天大雨,他家房子的山墙被大雨浇塌了,在房产翻修期间,正赶上科里工作忙,他顾不上回家看看。一次去双阳办案、回来路过家门口,同志们让他回家,他说什么也不肯,回到分局一直忙到晚上八点多钟,才骑自行车回家。在他住院前不到十个月的时间里,就带领保卫干部破获刑事案件13起,处理人犯26名,为企业挽回损失3万余元。
在电影节保卫工作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一天也没休息,加班加点达200个小时。超负荷的工作,使老罗病倒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还想着工作,总和老伴念叨单位的事,老伴劝他别多想了,可劝不住。市玻璃仪器厂的厂长和保卫干部到医院去看他,他拉着杨科长的手说:“老杨啊,你们厂别的我都放心,就是毒品库可千万要管好。毒品外流可不得了哇”。看到老罗病成这样,还惦记着工作,在场同志都深受感动。
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罗应禄同志常说:“为警就要清廉,一生清,才能一身轻”。
他生前工作过的桃源路派出所管内,是日伪时期有名的“欢乐地”。社会人员复杂,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有的同志经受不住金钱和美女的诱惑,在“糖衣炮弹”面前吃了败仗。可他在这里工作20多年,却“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七十年代,罗应禄同志就被南关区树为“困难压不倒、坏人吓不倒、香风吹不倒”的好干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滋长蔓延。有些人为了谋取私利,贪赃枉法、见利忘义。但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想办招工,要把户口年龄改大,求他帮忙,他没办。1988年,东天街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犯,案犯的母亲和罗应禄同志的爱人是老同志,利用这个关系,带着礼物找到了老罗家,没等话说完,当场就被老罗拒绝了。还有一次,派出所抓获一个流氓团伙,其中涉及一个女的。这女的想方设法找到了老罗家,趁老罗不在,送去烟酒,放下东西就走了。第二天,老罗知道后,立即带着办案的同志一起把送来的东西,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并依法处理了那个女人。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全所民警秉公执法、廉洁奉公蔚然成风,派出所多次被评为清正廉洁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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