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文化软实力的新提升
切实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积极推进文化创新,全力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显著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增强文化实力和竞争力,努力建设富有独特魅力和创造活力的文化强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理想信念和形势政策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举办读书节,办好社科普及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启动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巩固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精心谋划组织重大主题、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引导力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传播能力建设,做大做强主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开播天津卫视高清频道,推进有线电视网双向改造。加强新兴媒体建设管理,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体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繁荣文艺创作,推出一批优秀舞台剧目、影视作品和津版图书。大力发展群众文化。推进天津文化中心、国家海洋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整体实力,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充分用好现有体育场馆。办好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海河龙舟节,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筹办工作。
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组建北方演艺集团、文化产业总公司,推动新闻媒体宣传与经营业务两分开、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全面完成区县文化行政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制定并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启动实施第一批重点工作计划。继续推出一批文化与商贸、旅游结合的精品项目。加快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培育和发展新兴文化业态。
九、大力推进和谐天津建设,实现民计民生的新改善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实施富民强市战略,更加注重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来谋划发展,继续实施20项民心工程,把惠民生的事情办好办实,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项目建设带动就业作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重视解决家庭贫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继续实施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做好军队复转人员就业安置工作。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就业质量。启动百万职工技能培训计划。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规划,着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促进企业效益与职工收入同步增长。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促进职工工资同步增长。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拓展增收空间和渠道,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落实和完善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有效扩大居民消费。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完善覆盖城乡职工和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搞好社会保险制度衔接。调整和完善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实施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标准。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水平。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继续做好老龄工作。
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落实保障性住房资金、土地供应和优惠政策,加大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启动面向非拆迁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增加发放租房补贴户数,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保障性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监督。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做好市区危陋房屋和城中村拆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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