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五、具体要求
1、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上访事件。
2、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90%以上,成功率90%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3、积极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100%,家属子女90%,重点人口100%,党团员100%。
4、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5、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