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搞好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字。要采取切实措施、严肃纪律,做到五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严格做到六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用直补资金抵扣各种税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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