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查自纠自评阶段(5月中旬至7月中旬)
1、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走访、设立征求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对本部门行风建设的评价和意见,看要查的问题找准找全了没有,整改的措施落实到位了没有,整改的效果令群众满意了没有;
2、回头自查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整改的突出问题。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民政工作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运用权利、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情况;殡葬服务单位要重点自查执行物价政策、完善经营性公墓物价管理、改进丧葬用品采购和销售方式、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等方面的情况;社会福利、优抚单位要重点查找工作作风、优质服务问题;社会救助单位要重点自查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管理、监督,依法救助等方面的问题;基层民政办所要重点自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问题。
3、“回头查”去年行风评议提出的问题,如发现有因措施不力,出现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情况及行风评议团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再次整改方案,把任务、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整改。
4、通过对照检查,确定本系统自评等级。
5、7月1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和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三)助评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中旬)
1、主动联系评议团成员,协助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认真汇总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召开行风评议助评会,面对面听取评议团成员反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接受评议团对本系统的行风状况作出初步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四)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认真总结、梳理群众和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善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纠建并举,边纠边建。
2、落实整改,加强监督。集中时间和精力,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按整改要求和措施狠抓落实,对能及时解决和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条件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并作出详细说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3、建立完善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随时接受评议团对整改情况的抽查。
4、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五)总评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市行风评议团成员及有关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测评和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的民主评议行风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本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回头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对“回头查”工作进行精心的组织部署,保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2、狠抓整改,注重成效。要切实找准找全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的关键,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边查边改,务求实效,从根本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积极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回头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显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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