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建档立卷阶段(6月22日―7月1日)。
按照一户一档、一居(村)一卷一处一橱的原则,将普查登记表、每户现状房屋照片、装修照片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日―7月7日)。
普查任务完成后,牡丹区、开发区指挥部分别建立检查验收组,依照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按下列标准进行:
1.普查范围内,房屋实际普查登记率达到100%。
2.以户为单位,房屋勘丈项目、数据齐全、准确,每户建筑面积误差不超过±2%。
3.普查登记表记录真实、填写齐全,无错项、漏项;拍照、资料能反映整个院落每幢房屋及室内的装饰装修状况。
4.区分办事处、社区、街、巷(胡同),对普查房屋编号,建立普查档案和台帐,做到卡(信息目录卡)、表(测绘数据表)、图(房屋平面图)、片(现场照片)四相符。
六、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严肃组织纪律,实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人员相对稳定。
2.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积极配合。
3.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村户,了解真实情况。
4.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时间和质量。
5.明确职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6.文字书写要工整,表格填写、绘图要清晰规范,有关材料要全面翔实。
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七、组织领导
这次城区房屋普查工作统一由市政府领导,编制统一的实施方案,统一普查标准,统一时间和步骤。具体工作由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组织实施。牡丹区和市房产局、开发区和市规划局分别组成指挥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各抽调部分县级干部,到第一线指挥房屋普查工作。实行责任制,两区两局的领导分别对牡丹区、开发区的房屋普查工作负责。参加指挥部的副县级干部要包办事处,办事处的干部包社区,普查组的工作人员包户,一包到底,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这次普查是对城区房屋现状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查,主要是客观反映城区房屋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驻城各有关单位、城区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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