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鼓励创业发展二、三产业。牧农民到县城定居,从事二、三产业创业的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外来投资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到我镇落户,子女在上学、就业等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6、允许非领导职务人员兼职创业。党政机关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各类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兼职,获取相应报酬。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参与创业,获取相应报酬。
7、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帮办企业。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帮办、领办企业并获取企业相应报酬。
8、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职创办实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实行留级留职留薪,提前退休等激励政策,鼓励创办实业;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离职领办、帮办实业的,三年内保留身份编制、级别和工资待遇,工资正常发放,工龄、职称评定、社会统筹和正常晋升工资不受影响,三年后愿意回单位的,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愿意继续从事创业活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或提前退休手续;工作的年限满20年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创办实业,退休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鼓励离退休老干部发挥余热,招商引资,创办实业,帮办企业。鼓励企业退休人员利用一技之长创办实业。
9、加大项目工作力度。允许招商引资包挂人员参与项目建设服务全过程,并获得相应报酬。
10、提高创业成功者的社会地位。坚持党管人才的方针,积极创造条件,让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非公经济人士通过法定程序在镇政府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五、创业保证措施
全民创业是一项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工作任务重的综合性工作,其关键在于政府主导下的保障措施到位,实施措施到位,这包括宣传发动,政策搞活,创业环境开放,创业开发,项目触资,市场开拓,市场管理等措施,都要到位。在这里重点提出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1、思想解放,更新观念。需用全新思维推动创业之门,号召全民创业是推动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全镇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我们应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加快全镇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全民创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大开发、大发展的思路,推动全镇经济向前发展。
2、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大胆创新。全民创业要在进一步调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全面开发,加快发展”的思路进行,并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中,加以落实。
3、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多渠道推动全民创业工程。镇政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搞好基础服务工作,不断优化全民创业的软、硬环境,全面落实全民创业的各项激励措施,进一步创新运作机制,按照市场运作、社会化发展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全民创业工程的顺利实施。
4、强化组织领导,保证全民创业工作健康进行。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社区、村委书记、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民创业工程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民创业具体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和督查考核,受理各类创业主体的投诉,及时查处解决影响创业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把全民创业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形成组织有方、工作得力、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工作体系,推动全民创业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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