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史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没的实践中。村党支部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督促村民委员会改进工作支持村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群从观念和法制观念,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为群众做出表率。
(二)完善监管体制,规范公开形式
1、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2、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应由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要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的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和基本程序。各乡镇要指导村委会除保持原有的固定村务公开栏外,还应通过广播、“明白墙“等其他有效形式对村务进行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三)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村民的决策权
1、确定民主决策事项。与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类、服务类、事务类,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要把涉及村集体资产转移、处置等纳入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并认真规范。村民小组的撤并和设置经村民小组会议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报区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村级事务中民主决策的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2、明确民主决策形式。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根据农村不断变化的形式,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坚持“一事一议”切实保障广大村民行使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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